財政專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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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專戶存款是國家規定的對事業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在資金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所採取的由財政機關專戶存儲、計劃管理、財政審批、銀行監督的一種管理方式.
財政專戶存款的核算[1]
為了正確核算、反映財政預算外的專戶存款資金,應設置“財政專戶存款”帳戶。。財政專戶存款。是資金結存類帳戶。收方登記交存數,付方登記轉回數。收方餘額,反映尚未轉回的預算外資金數.
繳入“財政專戶存款”帳戶的具體核算方法有兩種:
1.在銀行開立專戶的單位,應該在“暫付款”帳戶下設置“繳存財政專戶明細帳”和“財政專戶存款”帳戶,其核算程式如下:
(1)當收到應繳存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時,記入。財政專戶存款”和“預算外收入”兩個帳戶的收方。
(2)當預算外資金繳存財政部門集中時,記入。暫付款——繳存財政專戶款”和“財政專戶存款。的付方。
(3)當財政部門批准轉回時,記入“其他存款。和“暫付款——繳存財政專戶款”的收方。
案例分析:
例1.某單位收到應繳財政專戶存款的預算外收入5000元。憑有關收款憑證填制記帳憑單。
收:預算外收入 15000
收:財政專戶存款 15000
例2.月末將收到的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15000元,繳存財政部門集中。憑銀行結算憑證填制記帳憑單。
付:暫付款——繳存財政專戶款 15000
付:財政專戶存款 15000
例3.財政部門批准,轉回預算外資金10000元。憑“銀行收帳通知”填制記帳憑單,
收:暫存款——繳存財政專戶款 10000
收:其他存款 10000
2.不在銀行開立專戶的單位,只設置“財政專戶存款”帳戶,其核算程式如下:
(1)當將預算外資金繳存財政部門時,記入“財政專戶存款”的收方和“其他存款”的付方。
(2)當財政部門批准轉回時,記入“其他存款”的收方和“財政專戶存款”的付方。
案例分析:
例4.從“其他存款”戶轉帳解交本單位應繳財政部門專戶存款50000元。憑銀行轉帳憑證填制記帳憑單.
收:財政專戶序款 50000
付,其他存款 50000
例5.經批准轉回預算外資金45000元。須知填制記帳憑單,
收:其他存款 45000
付:財政專戶存款 45000
- ↑ 曹鐘倏.預算會計.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3年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