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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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信息指從人們對客觀存在(包括物質世界與信息世界)的能動反映過程中看出,觀察對象本身可提供大量豐富的信息,而我們的每一次觀察總是在一定的目標限制下進行的,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我們把關於對象的許多信息都捨棄掉了,餘下了一個個在達到我們目標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基本的、最能反映事物特征的信息。[1]
特征信息的概述[1]
和一般信息一樣,特征信息也存在著定性與定量的兩個方面,只是在不同應用場合有不同側重而已。特征信息有許多功能,認識功能與管理功能是其中的兩大類,它們主要表現在據以把握事物的總體趨勢,誘導深入分析事物機理,區別事物不同特征等方面。
特征信息的來源分為事物的個體與總體。總體的特征信息在其個體中有變異現象,從量上看就可取得不同的值,從個體的特征信息上升到總體的特征信息在認識事物上提供了方便。總體的特征信息為什麼能比較準確地反映個體中的特征信息呢?其中的理論是概率中的大數定律(主要是定量特征信息)。大數定律說明,個體數量較大、彼此聯繫較弱時,總體特征信息在反映個體上有著平穩、準確的度。
特征信息集是一個比較廣泛的現象,國民經濟統計指標體系、科學的範疇概念體系、文獻的關鍵詞與標引詞體系、專利、廣告解釋說明體系等等都是特征信息集的研究對象。特征信息集的抽取應滿足如下規則;(1)同系性。即一個具有獨立意義的特征信息集應在同一個系統中抽取,不能跨越幾項系統;(2)同級性。一個特征信息集應在同一級別上抽取。同系性和同級性不是絕對的,有時也有例外,例如國民經濟統計指標體系就往往跨越不同級別和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