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直達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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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直達供應是指由生產企業將產品直接供應給需用單位,而不經過供銷機構中間環節的一種供貨方式。物資部門只按分配指標,組織這部分物資訂貨,而不負責調運工作。這種供應方式的優點是,由生產單位與用貨單位直接見面,做到供貨對路,銷貨及時,增強生產計劃性,減少中轉環節和倉庫保管、中轉裝卸費用,有利於合理地組織運輸,節約運力,降低途耗和運費。對生產比較穩定,常年需要量大,又是固定品種、規格和質量的產品,可通過計劃和經濟合同,實行定點供應。
直達供應涉及三個單位同一宗物資交易,而這三個單位(物資供銷企業、供貨單位和購貨單位)都不在同一地點,因此,物資供銷企業可委托供貨單位(或派人到供貨單位),將其所購物資直接發給購貨單位,貨款由供需雙方直接結算或由企業與生產企業進行結算,然後再與用戶結算,形成三角結算關係。
例解:某機電公司向第二汽車製造廠購進東風—140貨車l00台,銷售給各地機電公司,委托供貨單位將貨直接發給用貨的機電公司,貨款已收訖。其會計分錄:
(1)購進:
借(增):物資購入——直達
貸(減):銀行存款
(2)銷售:
借(增):銀行存款
貸(增):物資銷售
(3)結轉原價:
借(減):物資銷售
貸(減):物資購入
物資直達供應如貨款由購貨單位向供貨單位直接結算,物資供銷企業只按銷售額或實物量收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收到手續費時,可作如下的會計分錄:
借(增):銀行存款
貸(增):其他業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