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資源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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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煤炭資源儲量[1]
煤炭資源儲量是指地下埋藏的煤炭資源數量,即地質報告提出後,經審批機關批准的煤炭資源儲藏量,主要包括煤炭儲量的變動、儲量的損失等指標。
煤炭資源儲量的重要意義[2]
(1)煤炭資源是國家重要能源,加強煤炭資源儲量管理+促進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既是貫徹落實中央在“人口資源環境”工作會議上關於礦產開發要在“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開發與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提高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的方針政策,也是貫徹國家礦產資源法和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的要求。
(2)煤炭資源儲量是煤礦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潛力保證,發展離不開資源,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源作基礎,加快發展就成了無源之水和無本之木。儲量管理是煤炭資源管理的基礎工作、核心內容和關鍵環節,只有搞好儲量管理,摸清家底,認清形勢,才能合理有救的管理好煤炭資源。但現在煤礦企業普遍缺乏地質工作技術人員,而礦山企業的儲量管理工作叉主要由地質人員來完成,因此儲量管理人員更加貧乏,除少數大型國有礦山企業有專職儲量管理人員外,大部分礦山企業沒有專職人員,甚至沒有兼職人員,因此導致礦井儲量圖紙、台帳等基礎資料缺乏、混亂,儲量管理的基礎相當薄弱。而且,除國有煤礦外,幾乎所有鄉鎮集體煤礦和個體煤礦均沒有對資源進行儲量管理,甚至沒有對儲量動用情況進行統計管理,儲量數字是一筆糊塗帳,家底不清。
(3)儲量數字是礦井設計、改擴建、開拓延深和安排生產接續的主要依據。由於儲量管理水乎差,導致礦產資源開發、規劃和管理失去基礎和依據,再加利益驅使和資源意識差,使煤炭資源的開發和利用處於無序狀態,破壞和浪費驚人。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公佈的一份資源綜合利用報告顯示,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總回收率約30%,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個百分點,而煤炭比國外先進水平低近30個百分點。長期以來,相當一部分煤炭企業資源回收率偏低,部分礦山企業在開采過程中由於設計不捨理、開采工藝落後,出現了採富棄貧,呆易棄難.採厚棄薄、厚煤層可採厚度損失、大塊面積損失以及其他煤炭儲量不合理損失的情況。目前,我國有各類煤礦2 8萬個,其中國有煤礦2000多個,產量約占全國煤攪產量的65%,礦井回采率平均只有45%左右;鄉鎮和個體煤礦2.6萬個,煤炭產量約占全國產量的35%,礦井回采率平均約15%~20%。煤炭資源的嚴重地破壞和浪費,大大的縮短了礦井設計服務年限。因此,加強儲量管理刻不容緩。
國際煤炭資源儲量的分類方法[3]
1902年英國採礦工程學會為瞭解決採礦工程計劃問題開始對礦產資源進行分類,此後國際地質會議多次修訂。1927年以後礦產資源分類逐漸演化成兩大分類體系:一種是以前蘇聯為代表的計劃經濟體制國家的礦產資源分類體系,另一種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礦產資源分類體系。
在市場經濟體制國家,一般並行著兩套資源和儲量分類方案,第一套由政府地礦工作機構制定並執行,有代表性的是美國原礦業局1980年制定的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原則;1984年澳大利亞礦產分類系統。第二套由礦業行會組織制定,礦業公司一般按照第二套方案估算儲量,有代表性的是澳大利亞採礦冶金協會及地質科學家協會共同制定的“查明礦產資源和礦石規範”等,其他各國也有多種不同的分類標準。由於各國對礦產資源儲量分類不一致,影響了國際合作和交流,因此國際礦業組織建立了各國都能通用的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方案。一是聯合國歐洲委員會(UN—ECE)在1997年發佈了《聯合國國際儲量,資源分類框架》,該方案由德國、美國、英國、中國、俄羅斯等國共同起草。另一個是由國際採礦冶金協會理事會(CMMI)制定的《國際儲量定義》。UN—ECE分類法採用三維分類法即根據地質評價(地質軸)、可行性評價(可行性軸)、經濟可靠性(經濟軸)進行分類。其中地質評價分為詳細勘探、一般勘探、普查和勘探;可行性評價階段分為可行性研究(或採礦報告)、預可行性研究和地質研究;經濟可靠性分為經濟的、潛在經濟的和內蘊經濟的。CMMI儲量分類將礦產資源分為確定礦產資源、推定礦產資源和推測礦產資源三類,礦產資源儲量分為證實礦產儲量和概略礦產儲量兩類。因為行業組織的分類主要為礦業公司所使用,因此對儲量的評價是比較重要的。
在西方國家一般都存在著兩種分類方案,礦政管理機構制定的分類方案具有指導性的,意在摸清國家礦產資源家底,為國家制定礦業政策服務。行業組織制定的分類方案是在政府礦政管理機構方案分類的基礎上,從查明的資源中化分出儲量,礦業公司更加註重對儲量的評價。不過礦政管理機構不對礦業公司提交的儲量報告進行審批,而由行會組織認可的稱職人或中介組織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