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支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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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支持船 (Offshore Support Vessels; O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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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支持船是指用於海上油氣勘探、開發、生產等各階段期間從事作業支持的專用船舶的通稱。即指進行與勘探、開發、生產、儲運和油田廢棄有關的供應、拋起錨、ROV/ROT支持作業、檢測或準備(守護)服務的船舶。
海洋石油支持船的法律定位是指執行與石油不直接相關、或不在認可當局所規定的沿海國規章制度範圍的合同作業中的一項或多項服務功能的船舶。
海洋石油支持船osv是一艘特別地設計用於提供起拋錨服務和拖帶半潛式平臺及拖帶裝載有海洋石油平臺和生產模塊的船駁的起拋錨和近海供應船。該船舶也用作為油田生產平臺的守護救助船並通常裝備有用於對外消防、營救作業和浮油回收的設備。具有拖曳錨作供應功能的船也用於為所有類型的平臺的常規供應服務,輸送除甲板貨物之外的液態鑽井液和固體散料等鑽採物資。
海洋石油支持船具有拖曳錨作供應功能的海洋石油支持船除參與設置、拆除水上、水下的海上設施以及鋪設、撤除、檢修水上水下電纜或管道的施工作業支持外,還可用於為浮式產儲裝置(FPSO)提供提油作業支持,輸送散裝液體和固體鑽採物資等。
海洋石油支持船以近海供應船的入級規範的技術要求為基礎船型設計建造,並綜合考慮附加功能所對應的有關規範的技術要求。一般按無限航區要求設計,具有雙層底及邊艙艙室結構,採用前傾式船脂、巡洋艦式船尾,將起居處所和駕駛台設在舫部,在後部區域提供了開敞式娓部甲板,裝備有滿足功能要求的甲板機械、索具和專用設備及相關係統,用於載運海上設施的專用物資與設備,或在拖曳、錨作、工程施工等作業支持活動時作為作業甲板使用。此外,在主甲板以下區域布里有分艙結構合理的許多液艙和/或密閉罐及其裝載與輸送系統,用於海上設施專用散裝液體和固體物資的載運與輸送,並用於調整控制船的載況和穩性。船舶人級檢驗機構通常根據海洋石油支持船的船體結構、船舶設備配備和船舶具備的主要功能等授予該類船舶的船級附加標誌。
根據設備配置和船體結構等的不同,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基本功能的一種或多種,並適合於惡劣海域(包括冰區)或熱帶海域操作:
1)、海上鑽採物資包括散貨(乾或液散貨)載運供應,--Offshore Supply Ship;
2)、守護作業(應急響應與救助),-- Stand-by Ship;
3)、拖曳功能,包括海上設施限位、連接支持作業,--Offshore Tug;
4)、錨作(包括海上設施就位支持及工程施工支持等)功能,--Offshore Tug;
5)、提油支持功能,--Offshore Tug;
6)、海上人員轉運功能, --Offshore Supply Ship或Traffic Ship;
7)、破冰支持功能, --Icebreaking,Ice Class B1;
8)、海上設施生產支持功能(酸化、壓裂、固井或防砂支持),--Offshore Supply Ship;
9)、對外消防滅火功能,--Fire Fighting Ship 1,2 or 3;
10)、海上設施拖曳錨作索具打撈或維修支持,--Offshore Tug;
11)、潛水支持功能,--Offshore Tug;
12)、浮油回收功能(取決於設備配置),--Oil Recovery Ship A or B;
13)、海底管道勘測功能,--Research 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