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兼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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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兼併(Statutory mer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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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兼併是最基本的兼併形式,它是指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進行併購交易,交易完成後,其中某個公司繼續存在,而其他的公司全部消失。許多法定兼併是企業集團重整或重組的一部分,既可以是國內企業之間又可以是跨國企業之間,只要不違背企業雙方各自應當遵守的地方法規。
雖然不同國家對法定兼併的要求各不相同,但是法定兼併通常是在兩個公司之間按下列任一種方法進行的兼併:一個公司的資產和負債轉讓給另一個公司,前者解散;兩個公司的資產和負債轉讓給一個新公司,原先的兩個公司都解散。
其特征是,出於納稅方面的考慮,目標公司的股東用它的資產來換取收益(回報)後,將目標公司依法清算。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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