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兼并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法定兼并(Statutory merger)
目录 |
[编辑]
法定兼并是最基本的兼并形式,它是指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进行并购交易,交易完成后,其中某个公司继续存在,而其他的公司全部消失。许多法定兼并是企业集团重整或重组的一部分,既可以是国内企业之间又可以是跨国企业之间,只要不违背企业双方各自应当遵守的地方法规。
虽然不同国家对法定兼并的要求各不相同,但是法定兼并通常是在两个公司之间按下列任一种方法进行的兼并:一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个公司,前者解散;两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一个新公司,原先的两个公司都解散。
其特征是,出于纳税方面的考虑,目标公司的股东用它的资产来换取收益(回报)后,将目标公司依法清算。如下图所示:
[编辑]
1、规定有效的赞成票的比例数。
2、谁有资格投票。
3、如何计票。
4、对交易或交易条款投反对票者的权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