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損益集中結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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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匯兌損益集中結轉[1]
匯兌損益集中結轉是指企業在進出口業務中,對應收、應付外匯帳款等發生的匯兌損益,採取平時結匯按當時國家外匯牌價核銷應收、應付外匯帳款等,月末再將應收、應付外匯帳款原幣餘額按當日國家外匯牌價進行調整,集中一筆計算匯兌損益的方法。
匯兌損益集中結轉的適用範圍[1]
匯兌損益集中結轉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進出口公司、對外貿易公司、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等外經貿企業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對應收外匯帳、應付外匯帳款計算匯兌損益。也適用於有外幣業務的企業,對現匯存款、現鈔及外匯借款的匯兌報益的計算。
匯兌損益集中結轉實例分析[1]
某進出口公司,1992年12月1日出口商品銷售發生應收外匯帳款100萬美元;美元匯率5.8,摺合人民幣580元;12月6日收回30萬美元,美元匯率5.7,摺合人民幣171萬元;12月12日出口商品銷售發生應收外匯帳款40萬美元,美元匯率5.9,摺合人民幣236萬元;12月25日收回70萬美元,美元匯率6,摺合人民幣420萬元,12月31日應收外匯帳款餘額40萬美元,美元匯率6.1,按集中結轉法計算匯兌損益。
應收外匯賬孰美元餘額=100-30+40-70=40萬美元
撿收外匯賬敦人民幣餘額=580-171+236-420=225萬元
按31日匯率6調整應收外匯賬款人民幣餘額6.1×40=244萬元
該公司匯兌損益於244-225=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