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履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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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勞務作業的完成程度或勞務供應的比例確認勞務收入的方法。這是用以處理由完成一項以上行為所獲得的勞務收入的方法。企業只有持續供應勞務在一個會計期間以上時,才有可能採用比例履行法。此法將這類勞務收入,根據每一項行為占勞務總量的履行比例予以確認。
1、完成一組組似的行為。即對每一項相似的行為確認一筆相等金額的勞務收入。如銀行主用卡持 者提供金融服務,可於每個月月末向信用卡持有者收取一定數額的手續費,或者在每次為信用卡持有者提供服務後,即收取手續費。這種服務活動具有高度的持續性,銀行可在完成每次或每項業務時收取規定的手續費。
2、完成系列性的不相似的行為。指一組勞務作業由幾項系列性的不相似的行為構成,且延續的期限較長,在每完成一項行為時,可按直接成本比例確認該項行為的勞務收入。例如函授學校 員提供課程傳授、考試和評分的勞務。課程傳授、考試和評分屬於3種不相似的勞務行為,但由於完成全部勞務的期限較長,就可按照各自發生的直接成本分別確認課程教授、考試和評分的勞務收入。
3、完成有固定期限的相似行為。有的企業需要在一定期限內向客房期提供性質相似的勞務,如機床製造銷售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定期上門檢修,並向客戶收取檢查修理費。
對於這類業務,除非有更適合的方法,否則就可以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採用直線法確認勞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