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差損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死差損(mortality loss)
目錄 |
什麼是死差損[1]
死差損是指因預定死亡率同實際死亡率之間差異給壽險經營造成的虧損,是壽險虧損的原因之一。生存保險中,實際死亡率低於預定死亡率或死亡保險中實際死亡率高於預定死亡率,均會使保險金支出增加,給保險人帶來虧損。
減少死差損的方法[2]
當壽險保單的實際死亡率比預期要高,或年金的死亡率較預期還低時,都產生死差損失。減少死差損的方法有:
(1)預期死亡率餘地。
在預期死亡率之上附加一點餘地,如壽險+10%,而年金-10%。
(2)紅利產品。
利用紅利產品的紅利分配與實際死亡率掛鉤。當實際死亡率高於預期死亡率時,壽險紅利較低;而實際死亡率低於期待死亡率,則紅利較高。
(3)非固定保費產品。
這種產品的保費不固定。未來保費的調整取決於公司的實際營運結果。有盈餘則保費減少,沒有盈餘則保費可能升高,但保費不超過保證的最高保費。
(4)萬能壽險。
萬能壽險的設計中,每月死亡風險的費用是危險保額(net amount at risk)和現今保費率(current cost of insurance rate)的乘積。現今保費率可按實際死亡率每年調整,當然不得超過保證的保費率(guaranteed cost of insurance rate)。所以死亡率的不確定風險,將由全體投保人共同負擔。
(5)再保險(yearly renewable term或者coinsurance)。
當然,再保險的部分越高,死差損風險越小,但再保險支出也越高,公司利潤也越低。為避免因為重大事故,如自然災害導致的多件賠償或高額賠償,公司可投保止賠再保險(stop loss reinsurance)。
(6)使用全盤核保。
因為全盤核保得到的實際死亡率最低。使用部分核保手續得到的死亡率較高。當然,全盤核保的費用也較高。
(7)特別的保單條款。
如設立自殺條款,即自殺死亡只退保費而不付賠償。另外因犯罪原因而死亡,也可不予賠償。而戰爭或恐怖事件條款則不賠償因戰爭或恐怖事件導致的死亡。這樣可以減少那些不可保的死亡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