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決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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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未決賠案[1]
未決賠案是指保險有效期限內已經發生事故損失並已立案,但尚未處理或已經處理尚未最後確定賠償金額,也未辦理賠付手續的賠案。加強未決賠案的管理,可以提高結案速度,降低未決賠案數量,有效掌控保險經營風險。就賠款而言,未決賠款是保險公司將來的支出,因而在計算賠付率時就不能只考慮已決賠款,同時也要計算未決賠款。未決賠款是保險公司的主要負債之一,未決賠款估算準確與否,對瞭解真實的償付能力至關重要。
未決賠案管理的意義[2]
未決賠案是指已經發生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由於各種原因尚未賠付結案的案件。
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和存在一定數量的未決賠案是正常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未決賠案的存在都是正常的。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對未決賠案的管理,通過管理可以及時瞭解、動態掌握經營的情況,提高保險公司經營決策的準確性。同時,通過對未決賠案的管理可以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體現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競爭優勢。
未決賠案的管理程式[3]
未決賠案的管理包括立案、撤案和結案三個環節。
(1)加強立案管理。有的公司將報案等同於立案,這是造成未決賠案管理混亂的一個原因。其原因是,有許多報案由於種種原因最終沒有立案,如錯報、不屬於責任範圍、因免賠額或者安全獎勵因素放棄索賠等。
(2)加強撤案管理。即使立案之後,仍可能由於種種原因而沒有進行索賠或者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應說明原因,及時將已經立案的案件撤銷。
(3)加強結案管理。在案件處理結束之後,應將有關資料統計歸檔並核銷立案。
對於未決賠案管理的關鍵是確保以上三個環節的資料統一、準確和及時,應採用專人負責的方式,及時地將有關資料統計並錄入電腦。通常,應在每個月對未決賠案進行一次統計分析,並將統計分析的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未決賠案的原因分析[2]
未決賠案通常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正常原因造成的未決賠案;另一類是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未決賠案。應註意加強對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未決賠案的分析。非正常原因有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但主要是內部因素,這些因素包括管理方面的問題、技術方面的問題以及服務質量方面的問題。分析的目的是要瞭解造成案件非正常未決的原因和數量,以便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解決這些問題,降低非正常未決賠案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