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可能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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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可能額法是指企業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即財務承受能力來確定廣告費用總額的方法。這種方法也稱“量體裁衣法”、“竭盡所能法”,許多中小企業都採用這種方法。該方法是企業將所有不可避免的投資和開支除去之後,在根據剩餘資金來確定廣告預算的規模。
這是一種適應企業財政支出狀況的方法,要按照企業財政上可能支付的金額,來設定廣告費的預算。當然,企業投入廣告費越多,廣告活動越容易開展,而且在推銷新產品時,採用這種方法效果往往比較明顯。[1]
以下例子可充分說明支出可能額法的具體運用。
假定某企業n年的經營情況,如表1。
項目 | 金額(元) |
---|---|
銷售總額 | 5,000,000 |
銷售成本 | 3,000,000 |
銷售毛利 | 2,000,000 |
銷售費用 | 1,000,000 |
廣告費用 | 500,000 |
純利潤 | 500,000 |
如果該企業(n+1)年的銷售額預測為6,000,000元,銷售成本按比例增加,則(n+1)年的銷售成本為:
(6,000,000×3,000,000)/5,000,000= 3,600,000元
如果該企業的純利潤水平仍為10%,則(n+1)年的純利潤額應為600,000元,同時企業的銷售費用也增加到1,200,000元,那麼該企業在(n+1)年度所要投入的廣告費用應該是:
6,000,000-3,600,000-600,000-1,200,000=6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