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付所屬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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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所屬資金(Funds to Burnc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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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所屬資金是指外商投資企業撥付給所屬各個獨立核算但不獨立納稅的附屬企業的資金。
一是總公司撥付分公司的經營資金,包括現金、財產、物資,借方表示總公司下撥的各種資金;貸方反映收回的資金。分公司對撥入的資金以“公司撥入資金”帳戶核算。
另一方面是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日常業務往來,如材料產品的調撥,總公司與分支機構之間各以“內部往來”帳戶核算。總公司撥給分公司的財產物資不重新估價,如撥出舊的固定資產,應將已計的折舊同時借記“累計折舊”帳戶。
總公司撥給分公司的財產物資不重新估價,如撥出舊的固定資產,應將已計的折舊同時借記“累計折舊”帳戶。現舉例說明如下:
【例1】總公司下撥所屬分公司人民幣100000元,美金10000元,美元匯率為8.4元,總公司的會計分錄為:
借:撥付所屬資金 100000
借:撥付所屬資金 (US$10000×8.40)84000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 (US$10000×8.40)84000
分公司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100000
貸:公司撥入資金 100000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 (10000×8.40)84000
貸:公司撥入資金 (US$10000×8.40)84000
【例2】總公司撥給分公司舊廠房一幢,原始價值300000元,已提折舊150000元,總公司會計分錄為:
借:撥付所屬資金 150000
累計折舊 150000
貸:固定資產——房屋建築 300000
分公司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300000
貸:累計折舊 150000
公司撥入資金 150000
【例3】總公司調撥給分公司生產用原材料50000元。總公司會計分錄為:
借:內部往來——××分公司 50000
貸:內部往來——××分公司 50000
分公司會計分錄為:
借:內部往來——總公司 5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