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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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建設用地面積[1]
建設用地面積是指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建設用地位置和界線所圍合的用地之水平投影面積,不包括代徵的面積。
建設用地面積計算與分攤[2]
建設用地面積的計算與分攤,在土地有償使用過程中是非常普遍的經常性工作。但目前並無法律或行政規章對此具體規定計算與分攤方法,也沒有強制辦理等規定。建設用地面積的分攤主要依據是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土地登記辦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土地使用權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可以分別申請土地登記”。《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城鎮住房用地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對住房用地登記工作中存在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為保證住房用地登記工作的進度,對當前各地普遍存在的樓房用地分攤難的問題,可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法加以解決。對地方已有明確規定的,可繼續按規定執行。對沒有規定,且有明顯界線的住宅小區,可以按住宅小區形成的封閉界線,設立共用宗進行土地面積分攤。對開放式難以確定明確界線的住宅小區,可按樓房基座占用土地面積進行分攤,對樓房基座占用土地面積以外的公用部分土地面積可以只造冊,不登記,在造冊時,明確公用部分土地面積歸該樓房所有業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