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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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集散是在約定的貨物交付時刻表的限定下,以“站到門”、“庫到門”、“門到門”或“桌到桌”方式實現的一種貨物集散的服務[1]。
快速集散依不同的運距,一般有隔夜送達或24h、48h、72h實現貨物交付的封閉快速集散服務,該系統達到一定規模後可獲得較好的規模效益,否則車輛的運用水平會受到較大限度。
快速集散的成功經驗[1]
據國外運輸企業經營快速集散的成功案例,以下幾點值得重視:
1、將快速集散列入用戶企業經營計劃。
2、建立快速集散的門到門全程封閉式服務系統。
3、為用戶提供快速集散服務的附加價值。
4、使用能夠迅速與各類用戶聯繫的通信網路系統,建立與用戶溝通和進行物流信息管理的健全、可靠的電腦網路信息系統。
5、快速集散服務的長途運輸過程,可以將其長途運輸時間設計為儘可能與用戶企業非生產(非工作)時間重合的運作方式,如利用傍晚至翌日上午作為長途運輸的主要運行時間。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提供快速集散服務的第三方物流企業應當有較強的技術、設備、人員、組織等資源方面的實力,否則,是無法做到快速集散服務所需要的可靠性和全程式控制制要求的。
快速集散服務最主要的優勢在於運達交付的快捷性、服務的可靠性、使用的方便性和跟蹤的實時性,所能提供的附加價值是合同中運達時間上的保證條款[1]。快速集散特別適宜於異地用戶增加貨物的時空性價值,其服務系統最顯著的特點就是迅速,節省時間。
一些企業使用快速集散服務純粹是為了處理那些特殊、緊急、急需交付的貨物。據分析,將快速集散列人用戶企業經營計劃,作為用戶企業全部分銷系統的組成部分,則可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因為,與“ 快速”結合的另一面是系統所提供的門到門全程封閉式服務,無論集散服務過程涉及多少因素、多少環節,均可由快速集散經營者負責。
雖然,快速集散服務要比同等條件下的普通集散服務價格稍高,當快速集散服務所增加的貨物時效價值能抵消其相應在的快速集散成本增加額時,對企業用戶來講還是很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