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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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能力(Intellectual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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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是人們順利完成某種活動所必備的個性心理特征。任何一種活動都要求參與者具備一定的能力,而且能力直接影響著活動的效率。
心理能力,即從事心理活動所需要的能力。智商測試就是用於確定個人總體的心理能力。心理能力是心理素質的直接體現,決定了心理素質對工作績效的主要影響。
美國心理學家賽斯頓(L.L.Shurstone)認為,心理能力是由七種基本因素構成的,即:
1、計算能力:即快速而準確計算的能力。
2、言語能力:即理解讀到和聽到的內容,以及辭彙之間關係的能力。
3、詞的流暢性:即通暢快速地使用語言的能力。
4、推理能力:包括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能力。歸納推理即鑒定一個問題的邏輯後果,並解決這一問題的能力,演繹推理即運用邏輯評估一項有爭論的價值的能力。
5、空間視知覺:即當物體的空間位置變化時,能想象出物體形狀的能力。
6、知覺速度:即迅速而準確辯認視覺上異同的能力。
7、記憶力:即保持和回憶過去經歷的能力。
塞斯頓認為這些能力存在一定的相關性,如計算和詞的流暢性相關為0.46,與言語能力的相關為0.38,這說明各種能力因素不是割裂的,而是可以互相促進的。
不同的工作要求員工運用不同的心理能力。對於需要進行信息加工的工作來說,較高的總體智力水平和言語能力是成功完成此項工作的必要保證。一項很嚴謹的研究報告指出,無論什麼水平的工作,在言語、算術、空間和知覺能力方面的測驗分數,都是工作熟練性的有效預測指標。因此,可以測量具體因素的智力測驗對預測工作績效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