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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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檔案(Advertising Arc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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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檔案,又叫廣告業務檔案,是指廣告經營者在承辦廣告業務活動中形成的,保存備查的廣告文字、圖像、證明文件、審查記錄及其他有關的各種原始記錄。
根據廣告管理法規規定,廣告經營者應當建立廣告檔案,以備查驗。廣告檔案的保存時間,根據廣告管理法規規定,不得少於一年。廣告業務檔案保存時間計算方法是,從廣告經營者為廣告客戶辦理完廣告業務之日起計算,不得少於一年。
廣告檔案應當分類保存,建立廣告檔案的分類方法很多。
1、根據廣告客戶委托辦理的廣告業務是自己直接辦理,還是需要交由第三人辦理,可以將廣告業務檔案分為直接廣告檔案和代理廣告檔案。
2、根據承辦的廣告種類不同,可以將廣告檔案分為商品廣告檔案、服務廣告檔案等。
3、根據廣告發佈媒介的形式不同,可將廣告業務檔案分為報紙廣告檔案、電視廣告檔案、廣播廣告檔案、路牌廣告檔案等。不論採取哪類分類方法建檔,檔案內保存的文件材料應當完整,真實地反映廣告承辦的全過程,同時便於查找,利用。
廣告檔案的基本作用有兩個:
一是憑證作用。廣告業務檔案是廣告承辦過程的歷史記錄,可以作為查考,爭辯、研究和處理問題或糾紛的依據,具有法律憑證作用。
二是參考作用。廣告業務檔案可以為查考以往廣告經營情況,掌握廣告經營歷史足跡,研究廣告活動的發展進程和規律性,總結經驗提供原始資料,具有有益的參考作用。
廣告經營者在本單位辦理完廣告客戶委托辦理的廣告業務後,應將下列文件材料歸檔保存:
1、承辦的廣告樣張(刊、帶)圖片、照片等。
2、收取和查驗的廣告證明和查驗記錄(廣告證明文件有些只能交驗而不能提交原件或自行複製的複印件,對此,廣告經營者應當將證明文件內容進行記錄並歸檔保存)。
3、廣告審查情況記錄材料。
4、廣告合同。
5、其它應當保存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