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方程法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什麼是平衡方程法[1]
平衡方程法是指用數學方程式來反映各種指標之間的數量對等關係和比例關係。是一種最基本的平衡方法。
平衡方程法的一般形式[1]
方程式等號兩邊數值相等,就意味著平衡,其一般形式為
式中:a、b均代表統計指標。
在國民經濟中,一些指標和另一些指標之間必然存在著數量對等關係和比例關係。如果能夠利用數學方程式把它們之間的數量關係表現出來,那麼,實際上就是在形式上實現了統計平衡。在平衡統計中,許多指標的計算都必須利用數學恆等關係。
由於國民經濟各種現象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類別繁多;有時僅僅利用一個方程式進行計算是不夠的。如要同時反映許多個部門之間的收支平衡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就要用到一組方程,甚至許多組方程。
平衡方程法和平衡表法的關係[1]
平衡表法和平衡方程法是同類性質的方法,每個平衡表都至少包括一個方程或一組方程。
平衡表法同平衡方程法比較,它的經濟意義比較明確,內容比較固定,把數字描述同文字描述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便於結合經濟內容進行平衡核算和分析。
利用平衡表進行綜合平衡統計核算,有其獨特的優越性。
首先,一個平衡表中可以包括許多統計指標,形成一個指標體系,這些指標或者是社會產品、國民收入的分解指標,或者是與社會產品、國民收入有關的分類分組,可用於滿足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的需要。
第二,平衡表既能反映國民經濟中的數量對等關係,又能夠反映出各種比例關係;既可實現形式上的平衡,又可據以分析內容方面的平衡問題。
第三,利用平衡表可以形象地反映社會產品、國民收人的運動過程。所以,一個平衡表就是一個國民經濟統計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