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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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就是經營者利用非法手法欺詐消費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獲取非法利潤的行為。
事件經過
事件發生於2015年10月4日傍晚,江蘇南京游客朱某和四川廣元游客肖某作為消費者在樂陵路92號的“善德活海鮮燒烤家常菜”餐館就餐,據稱其曾在點餐前向商家確認過“蒜蓉大蝦”是38元/份,在結帳時卻發現價格為38元/只,一盤要價1520元。隨後兩人報警,當地公安派出所民警到場瞭解情況後表示沒有執法權,有關價格糾紛的問題歸物價局管理。後聯繫到的物價局表示因正處國慶節假期不辦公,需要消費者報警解決。民警離開後,店家威脅稱不交錢就不能走,於是雙方僵持到凌晨。此後消費者再次報警,與店家雙方被帶到遼寧路派出所,經民警協調,兩人向店方支付了大部分菜金。
事件在經當事消費者的微博發佈傳播後,引發了中國大陸民眾的關註和爭論。《北京青年報》記者隨即採訪了消費者方的兩人,兩人稱在跟店家爭執的過程中,店家稱“他要了兩盤蛤蜊、兩盤扇貝,兩盤蛤蜊、扇貝全都給他按個算,再吵全論個賣,蛤蜊也論個,一盤蛤蜊38個,380元,兩盤蛤蜊760元,兩盤扇貝,一盤扇貝12個,120元,兩盤240元,全算上!”但在曝光的餐館菜單底下,有“以上海鮮按個計價”的一排小字。另外該餐館從10月1日起就遭到了不少游客的投訴。
事後處理
10月6日,青島市市北區物價局向善德餐館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該店做出“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並罰款90000元”的行政處罰,此後該店老闆失蹤。10月8日,該店老闆被公安部門找到。但消費者當事人肖某表示自己既沒有收到退款,也沒有接到任何道歉。同日,青島市市北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被停職檢查,青島市旅游局、工商局、物價局、公安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治理規範旅游市場秩序的通告》,而其餘涉案人被進行誡勉談話。
10月8日下午,青島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旅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新起主持召開全市旅游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會上指出,要依法全面治理服務業市場秩序。
10月9日,當地物價局責令店主全額退還消費者肖某錢款,並公開道歉。隨後肖某稱收到644元的退款。
事後經調查得知宰客店主為山東濰坊人,來到青島經商,因剛剛支付了下半年的房租,妻子又生了孩子,造成經濟條件較差,因而鋌而走險。
2012年1月28日,微博實名認證用戶羅迪發佈微博稱:“朋友一家3口前天在三亞吃海鮮,3個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他說是被計程車推薦的。鄰座一哥們指著池裡一條大魚剛問價,店家手腳麻利將魚撈出摔暈,一稱11斤,每斤580元共6000多元。那哥們剛想說理,出來幾個東北大漢,只好收聲認栽”。
招術1
採用特惠低價誘惑消費者
鮮活螃蟹通常賣100多元1公斤,可是個別“宰客”商戶卻以幾十元的價格出售,此時,具有“占便宜”心理的消費者馬上就會被吸引過去,豈不知商戶會採用調包和“宰秤”的手法把差額找回來。因此,消費者要多打聽各家貨物的價格,確定自己所要選購海貨的基本價格定位。
招術2
變換計器具愚弄消費者
正常的電子秤左邊是重量(千克),中間是標準的計量單位,右邊是所付的貨款額。個別經營者在電子秤上做手腳,調整了中間的標準計量單位,如果不註意很難發現其中的貓膩。
招術3
調包換貨“宰客”沒商量
當消費者所挑選的海鮮品種稱好還沒有交付貨款拿到貨時,不法經營者就想方設法來分散消費者的註意力,趁消費者拿錢付款之機,調包換貨。建議消費者到市場買海產品時,待貨拿到手後再付款,這樣“宰客”商戶就沒有作弊的機會了。
招術4
保溫箱裡加冰塊
消費者買了高檔海產品後,一般要用白色的保溫箱加冰包裝,但是這卻是“宰客”者動手腳的一個重要關節。“宰客”者一般會暗地裡在保溫箱裡加冰塊,讓消費者挨宰沒感覺。因此,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高檔海產品打包時要特別註意,海鮮稱好後,最好親自裝進箱內,再讓經營者放冰封包。
招術5
宰客不成就不賣
這是“宰客”商戶的慣用手法,通常是在消費者付款前已經發現被宰秤或調包後所使用的手段。建議消費者在買完海產品後,一定要在索取信譽卡或者開具發票後再付款。付款後,要主動復秤、打開檢查所購產品,或者直接到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所進行復秤和開包驗貨,不能縱容“宰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