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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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資料(Quantitative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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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資料是以數字形式表現出來的研究資料。定量資料有兩個來源——實地源和文獻源。實地源包括訪談、個案研究、開放式問卷、非結構觀察;文獻源包括與研究主題相關的著作、論文等。定量資料的實地源包括封閉式問卷、結構性觀察;文獻源包括年鑒、實驗報告、調查報告等。
資料整理過程可以與資料收集過程同步。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把資料與研究目不斷對照,研究者能夠對剛剛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各方面考核。在這個過程中,研究者能及時發現資料存在的缺陷,有可能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補救。例如,研究者在訪談過程中發現談話的內容偏離了研究主題,可以用一定訪談技巧把談話重新聚焦到研究主題上。資料整理過程也可以在資料收集過程以後的一段時間內集中進行。在這種情況下,研究者面對的資料比較全面,進行的活動比較單一,能夠提高整理的效率和水平。在現實的研究中,兩種做法互不矛盾,經常結合在一起使用。
定量資料整理要經過以下幾個環節[1]:
1、定量資料審核
定量資料審核同定性資料審核的目的一致,但由於資料性質的差別,審核的具體方面有所不同。定量資料審核表現在完整性、統一性和合格性。
定量資料的完整性審核體現在兩個方面:
1)資料總體的完整性,即要求實際收到的資料要達到研究計劃要求。就問卷調查來說,有效問卷回收率在30%左右的資料,僅作參考;回收率在50%,可採納建議;只有回收率達到70%,才能作為得出研究結論的依據。
2)每份資料的完整性。含有被試漏答、誤答題目的問卷就不具有完整性,必須經過一定的技術處理才能作為有效資料。
定量資料的統一性審查有兩方面的要求:
1)檢查所有問卷、報表的登記填報方法是否統一。
2)檢查同一指標的數字所使用的量度單位是否統一,檢查不同表格對同一指標的計算方法是否統一。
定量資料的合格性審查主要檢查:
1)被調查者的身份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2)提供的資料是否符合填報要求。
3)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無誤。
研究者可以採用三種方法進行合格性審查:
1)判斷檢驗,即根據已知的清況判斷資料是否正確。
2)邏輯檢驗,即分析資料內部的邏輯關係來辨別真偽。
3)計算檢驗,即計算各部分的和是否等於總量,各部分百分比之和是否等於1,判斷資料真偽。
2、定量資料編碼
編碼是把將資料的文字形式轉化為數字形式的過程,即用一組變數表示各項調查問題,用每一變數的不同取值表示對該問題的不同回答。在給變數編碼的過程中,要註意變數的名稱、類型、取值範圍、變數位數和小數點位數等。
3、定量資料彙總和初步分析
定量資料彙總和初步分析是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對分類後的各種數據進行計算、累加,彙集到有關表格中,以集中系統反應調查資料總體數量情況。研究者一般需要藉助電腦來完成這項工作。首先是把經過編碼的資料輸入到電腦中,這個過程叫登記或數據錄入。為了保證登記的正確性,可以採取兩個人同時輸入相同材料,檢查輸入結果是否相一致。然後可以使用相關的軟體如Excel、SPSS進行數據的初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