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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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指標是可以準確數量定義、精確衡量並能設定績效目標的考核指標。在定量評價指標體系中,各指標的評價基準值是衡量該項指標是否符合生產基本要求的評價基準。
定量指標分為絕對量指標和相對量指標兩種,絕對量指標如銷售收入,相對量指標如銷售收入增長率。
定量指標的五要素是:指標定義、評價標準、信息來源、績效考核者和績效目標。指標定義就是對指標的詳細解釋及如何計算的說明。評價標準是如何計算績效考核指標得分的詳細條款。信息來源指績效考核信息來自何處。績效考核者指由誰負責制定績效目標並實施考核。績效目標是在考核期間應該達到的指標數值。
定量指標是比較客觀、有效的考核指標,其中絕對量指標可以是產能、質量、時間以及其他數量,相對量指標可以是任何同單位數量的比值。一個數量結果指標是否合理、有效,指標的五個要素都是非常關鍵的,尤其是評價標準和績效目標是相互關聯的,設計指標時要尤其註意。此外,選擇績效考核標準的評分方法也很關鍵,要選擇合適的評價方法,以使考核結果公正、公平,實現有效激勵。
制定方法
定量指標有兩種制定評價標準的方法:一種是加減分法,另一種是規定範圍法。
採用加減分法確定評價標準,通常適用於目標任務比較明確,任務完成比較穩定,同時鼓勵員工在一定範圍內做出更多貢獻的情況。使用加減分法計算得分時,一般情況下最大值不能超過權重規定數值,最小值不應出現負數。
加減分法是應用最為廣泛的方法,根據指標是相對量還是絕對量以及其他因素,要靈活設計評價標準,不同情況下評價標準的設計應各有不同,以下各例會詳細說明。
(1)需要設定目標值的絕對量指標
(2)需要設定目標值的相對量指標
(3)與歷史數據比較制定評價標準
規定範圍法是設計評價標準的另外一種方法,經過數據分析和測算後,評估雙方就標準達成的範圍進行評估得分。在某些情況下,規定範圍法是比較科學、合理的,因為用加減分法設計評價標準,一般都是線性函數,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不同的激勵效應函數,因此評價標準設計為指標在不同區間對應不同分數更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