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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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1]
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指高等學校、高校後勤服務實體或其他有關企業以其享有的學生公寓收費權作擔保,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學生公寓建設項目的一種擔保方式。
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的要求[1]
(一)學生公寓建設項目合法且項目法人資本金已經到位
1.學生公寓建設項目合法
合法的學生公寓建設項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建設項目具備合法、完整的批准文件。包括學生公寓建設項目立項批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等在內的項目文件。
(2)建設項目用地權屬明晰。項目法人持有政府行政劃撥或有償轉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證。
2.項目法人資本金到位率達到規定要求
根據《關於進一步解決學生公寓等高等學校後勤服務設施建設資金問題的若幹意見》第一條的規定,申請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貸款的建設項目,必須是項目法人(出質人)已經投入一定比例自有資金的項目,且已經達到國家規定的項目建設所需資本金的要求。否則,商業銀行不得對該學生公寓建設項目發放收費權質押貸款。
(二)學生公寓收費權已經獲得有權主管部門批准
學生公寓收費權的出質人應當持有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學生公寓項目收費文件,以及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生公寓收費標準批文。
(三)簽訂書面質押合同並辦理出質登記
根據《關於進一步解決學生公寓等高等學校後勤服務設施建設資金問題的若幹意見》第一條的規定,以依法可轉讓的學生公寓收費權出質的,商業銀行與借款人應當簽訂書面質押合同,併到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合同審批和質押登記手續。質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一)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材料完整
出質人以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商業銀行應當收集但不限於以下材料:
1.借款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2.借款合同項下學生公寓建設項目的批准文件。
3.學生公寓收費文件和收費標準文件。
4.學生公寓建設項目各投資人同意以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的決議。
5.學生公寓建設項目所在高等學校出具的月平均入住率不低於90%並承擔相應責任的承諾(保函)。
6.學生公寓建設項目相關的法律文件,包括建設承包合同、投資協議、經營協議及其他有關文件等。
(二)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操作要求
商業銀行辦理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應當註意以下幾個問題:
1.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材料真實、合法、有效
2.學生公寓收費權的出質人資格合法
商業銀行應當認真審核出質人主體相關證明文件,確認出質人的資格。
(1)審查學生公寓收費權的出質主體。學生公寓收費權的出質主體,應當是學生公寓建設項目批准文件中的項目主體,並且與借款人為同一主體。根據《關於進一步解決學生公寓等高等學校後勤服務設施建設資金問題的若幹意見》第一條的規定,借款人可以是高等學校、高校後勤服務實體或其他有關企業。
(2)審查出質人的借款資格。出質人應當具備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證”。
3.準確評估
學生公寓收費權的財產價值併合理確定質押率學生公寓收費權的財產價值評估,一般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獨立完成,也可以由當事人雙方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商定。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中,被質押的是收益權利而非財產本身,其財產權利的實現受多種因素影響。因此,為了降低不確定因素對債權實現的影響,學生公寓收費權質押率不宜過高,一般以該收費權在貸款期內預期收入可用於還貸的資金和出質人的資信來確定,最高不應超過70%。
4.要求出質人開立收費專用賬戶並對其賬戶實施監控
學生公寓收費權與公路收費權類似,收費權的財產價值通常通過行使收費權逐步得以實現,出質人也是以收費收入逐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學生公寓收費權的財產價值隨著時間的流逝,也在逐步降低直至因期滿而消失。因此,銀行應督促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收費專用賬戶並及時將收費收入歸集於專用賬戶。同時,加強專用賬戶的監控,尤其是學生開學繳費期問更要加強款項收付監督。當借款人違約不按時或不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時,銀行應及時從收費專用賬戶扣收資金用於實現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