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統計報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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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統計報表制度是以原始記錄為依據,按照一定表格的形式、報送時間和報送程式,自下而上地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供基本統計資料的一種報告制度。
失業保險統計報表制度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報表目錄。報表目錄簡要列出報表制度中涉及的統計報表的表號、名稱、報告期別、填報單位、統計範圍、報送日期、報送方式等項目。填報單位須遵照報表目錄中的有關內容進行報表的填報和報送。
(2)報表表式。報表的表式是報表制度的主體部分,它主要包括表名、主欄項目、賓欄指標、補充資料、填報單位簽章、填報人簽名和報送日期等。填報單位須按照表式製作報表,儘可能地提供表式中所要求填報的資料,並及時上報。
(3)填表說明。填表說明的形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在列完所有表式後,在報表制度的最後列出每一張報表的填表說明;另一種是在每一張報表表式的後面附上相應的填表說明。
填表說明包括:
①指標解釋。即重要統計指標的概念和定義、統計範圍、計算公式和其他有關問題的說明。指標解釋應該儘量做到清晰明瞭,具有可操作性,不會產生歧義;填報單位須嚴格按照指標解釋來進行實際的統計工作。
②註意事項。主要包括報表填報範圍、計量單位、報送份數等事項。
③平衡公式。主要是便於利用報表中各項目之間的平衡關係對統計數據進行校核。同時,也有助於填報人員理解表內務指標之間的關係。
④調查方案。在一些非全面調查統計報表表式後,還應附上該調查的基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