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長社會限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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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長社會限制論:是西方經濟學家希爾施從消費的角度分析社會經濟增長必然要受到一定限制的理論。
這一觀點集中體現在他1976年出版的《增長的社會限制》一書中。希爾施把人類消費的產品分為兩類:一類是純粹的個人產品,另一類幾乎是純粹的公共產品,如現代城市中一個人呼吸的空氣的質量,取決於公眾為防止污染所作的貢獻,因而屬於公共產品,希爾施又把個人產品和公共產品進一步引申為物質經濟(或稱物質產品)和地位經濟(或稱地位商品),他認為,當人們的衣、食、住等物質商品得到滿足以後,家庭支出中用於地位商品或帶有地位商品特性的物品和勞務(如用於旅游、假期別墅和一些個人服務項目的支出)的比重就要增加。地位商品的特性就是消費者在使用它們時所得到的滿足和快樂。這些滿足和快樂,來源於它們的社會稀缺性。所謂社會稀缺性,就是指一些生活上的美好物品,不但受到擴大再生產所遇到的物質限制,而且它們被使用的廣泛性也成了一種限制,只有它們沒有被普遍使用時才能使消費者得到享受和快樂。
據此,希爾施認為,商品的社會因素比起它們作為個人商品的特性更能影響消費者的滿足。當地位商品的使用愈來愈廣泛時,使用的情況就會變化,消費者的滿足程度就要減少,地位商品的質量就要下降。一些國家大量使用小汽車而造成的交通阻塞情況,以及美國大城市的居民遷向郊區居住等,就都是典型的例子。但是,對地位商品需求的增加又會提高其價格,價格機制則把對地位商品的需求限制在有限的範圍和數量之內。此外,政府也會作出限制性的規定將地位商品的需求限制在有限的供應範圍之內,如當郊區人口達到一定限度之後政府就會禁止遷入。總之,無論採用哪一種方式,社會環境總是限制了地位商品使用範圍的擴大,從而導致需求過剩而不是需求的不足,壓縮需求而不是擴大需求,這就必然限制了經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