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支銷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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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支銷貨款指商品零售門市部按計劃將其銷貨款分次墊付給收購單位作為農副產品收購資金。
坐支銷貨款的基本做法[1]
其基本作法是:收購門市部所需收購資金,可由供應門市部按計劃以自己的銷貨款分次墊付,以收購部門的“領款收據”作為供應銷貨的交款依據,定期向財會部門報帳。會計部門作增加供應單位的“商品銷售收入”和收購單位的“其他應收款”。收購單位定期編製“農副產品收購彙總表”,會計部門剛作購進處理。
坐支銷貨款的缺點[2]
其一,我國的現金投放和回籠是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的,是高度集中的。大量坐支銷售貨款,會打亂現金收支渠道,擴大貨幣投放,影響貨幣回籠,衝擊正常的市場貨幣流通。
其二,坐支的銷貨款,從其支付的用途來看,往往是不符合政策規定的,這樣就逃避了銀行的監督,造成管理上的漏洞。給一些經濟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機,必然給國家帶來損失。
其三,大量坐支銷貸款,不能真實地反映本單位業務經營情況,難於準確編製報表,從而上級單位無法考核單位計劃的執行情況,不利於經濟管理。因此,對於坐支銷貸款的現象必須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積極採取措施,堅決杜絕這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