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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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權益是指投保人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間內,可以根據條款規定,選擇轉換為保險公司當時認可的終身保險、兩全保險或年金保險合同。
一般情況下,投保人可於該保單生效滿二年後任一年的生效對應日將該保單轉換為保險公司當時認可的終身保險、兩全保險或養老保險而無需核保,但新保單的保險金額最高不超過原保單的保險金額,且被保險人年滿45周歲的生效對應日以後不再享有此項權益。轉換後的新保單將於轉換日開始生效,並將按原保單核保等級,轉換之日被保險人的年齡及新保單的費率計算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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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權益的好處在於,當投保人認為其他險種比現在自己投保的險種更具有需求時,則不需退保後重新再投保,減少了退保帶來的損失,保護了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