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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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雙邊交接[1]
雙邊交接是指在每艘作業船舶的現場,由外輪理貨公司接受委托派出的理貨員與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派出的理貨員分別代表承、托雙方監督和辦理貨物交接業務。具體地說,經由港El庫場裝、卸的貨物,由庫場理貨員和外輪理貨員雙邊交接;由港口駁船外檔裝、卸的貨物,由收發貨人代表與外輪理貨員雙邊交接,一般收發貨人委托接運工具的由駕駛員代理,船邊直裝直取的貨物,由收發貨人與外輪理貨員在船邊雙邊交接。
對於按規定應參加雙邊交接而未參加的一方,應視為放棄責任,由此發生的貨差事故,由其負責。
在貨物交接過程中,若港口未按規定為雙邊交接創造條件(如定量不准、堆垛不標準等)而無法計數,在外輪理貨員提出之後港方又拒絕整理、改進時,由此發生的貨差事故,由港方負責。同時,外輪理貨員對此要做好記錄。
雙邊交接的理貨計數方法[1]
雙邊交接的理貨計數方法,可以按以下7種方法辦理:
1)經港區庫場裝卸船和落地現裝現提的貨物,理貨員在艙內、甲板或船邊採用理貨小票、小牌、劃鉤等方法計數、分票、分殘,與倉庫辦理交接。
2)船邊現裝現提的貨物,理貨員在艙內、甲板或船邊採用劃鉤、理貨小牌等方法計數、分票、分殘,與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辦理交接。
3)使館物品、國際禮品、歷史文物等貴重、特殊的物品,理貨員在艙內分票、分殘,另派理貨員在船邊與倉庫或收發貨人點交點接。
4)艙內難以點清數字的進出口貨物,在庫場垛碼整齊、外表能點清數字的情況下,理貨員在艙內分票、分殘,與倉庫辦理交接。
5)艙內難以分票的重點進口雜貨,理貨員在艙內採用理貨小票、劃鉤等方法計總數、分殘,與倉庫辦理交接,另派理貨員協助倉庫分票。
6)裝艙混亂、隔票不清的進口貨物,理貨員在艙內採用理貨小票、小牌、劃鉤等方法計數、分票、分殘,與倉庫辦理交接,艙內無法分票時,另派理貨員協助倉庫分票。
7)港口搶裝搶卸的船舶,理貨員在船邊或船上與倉庫點交點接。
對以上採用理貨小票、小牌、劃鉤、船邊點系點接等方法計數交接的貨物,理貨員應與倉庫或收發貨人做到鉤鉤清、當鉤問題當鉤解決,按鉤填制計數單,一式兩份。對採用庫場點垛方法計數交接的貨物,理貨員應按點垛方法填制計數單,一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