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空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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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空頭交易又稱賣空交易、借證券來賣或融券交易,是指當投資者預計證券價格下降時,藉助信用交易方式,向證券商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後由證券商墊付證券,同時將證券出售,等價格下跌後,再低價買進證券還給證券商,從中賺取差價收益的交易方式[1]。
保證金空頭交易與保證金多頭交易正好相反,適用於證券市場呈現下跌趨勢即”熊市”特征明顯,或者預測某種證券有利空消息,證券價格可能會下跌的時候,這時在信用交易中是作空頭賣出交易的最好時機。投資者預期某證券價格下跌,欲賣出證券但賬戶上又沒有這種證券時,投資者交納保證金後借入證券賣出。當證券價格下跌到預期價位後,在低價位補進該種證券歸還證券商,從中獲利。
保證金空頭交易除了與多頭交易一樣具有投機性質,可以獲得投機利益外,最大的特點還在於可以實現證券保值的功能。如果投資者欲進行長期股票投資,獲得穩定的紅利收益,不想在短期內買進或賣出股票,但在預測未來一定時期內該種股票價格將會下跌時,為了不使手中的股票遭受損失,可以通過保證金空頭交易將同等數量的股票賣空,無論股票價格如何波動,都將獲得大致等同的投資收益。
保證金賣空的目的 [2]
進行保證金賣空的主要目的有:投機獲利和保值。
(1)投機獲利
【例:1】
A君有本金2.5萬元,甲公司股票市價為50元,若保證金率為50%,A君可從經紀人那裡借得1000股甲公司股票賣出,得現金5萬元,當價格下跌20%,每股為40元時,A君決定花4萬元買回1000股甲公司股票還給經紀人。這時,A君獲毛利1萬元,本金毛利率為40%。很明顯,如果不採用保證金賣空方式,A君是賺不到這1萬元毛利的。
(2)保值
【例:2】
B君在10月5日以每股50元的價格買進乙公司股票1000股。到12月5日,該股價已上升到70元。B君若賣掉手中的股票可獲利2萬元。但由於某種原因(譬如派息分紅),B君不願立即賣出股票,決定到下年初再拋出。但他又擔心屆時股價下跌,本來可以到手的2萬元盈利化為烏有。為此,B君決定採用保證金賣空方式保值。即:在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後,借入乙公司股票1000股賣出。如果到下年初,乙公司股票價格下跌10元,那麼,他手中持有的l000股損失1萬元,但保證金賣空的1000股可盈1萬元,盈虧相抵,可保住2萬元的盈利:如果乙公司股價上漲5元,那麼,手中持有的l000股再盈5000元,抵去保證金賣空損失5000元後,仍可保住2萬的盈利。
保證金賣空交易應註意的事項 [2]
(1)越是富有投機性的證券,風險越大,進行賣空交易時,也應越謹慎。
(2)千萬不要在已經呈現賣空過多的市場繼續拋售證券。大量事實說明,空頭市場的持續時間常較多頭市場持續時間短。
(3)對經紀人準備用來大量貸出的證券,不宜採用賣空。當某種證券不易借得,也不宜賣空。因為該種證券已為投資者把持而不願貸出或售出,因而其價格不可能下跌。
(4)應避免在某種證券市場價格長期偏低時從事賣空交易。
(5)若某種證券的市價經過大量賣空而回升,而其它證券制市場空頭情勢。此時,賣空客戶如果缺乏實力補充其保證金,則應承擔損失而補進證券,以免被進一步凍結或壟斷。所謂凍結,是指客戶無法補進證券以完成賣空交易,所謂壟斷,是指一方面賣空客戶無法補進以完成賣空交易,另一方面貸主又逼賣空客戶迅速歸還證券。
(6)賣空者不要與市場趨勢背道而馳。在空頭市場發生轉變之前,賣空者當然可以獲取暴利;但若空頭市場已經發生變化,賣空者就應迅速轉變策略,否則會遭受更大的損失。
(7)只要經紀人能保證可以設法借到證券,那麼賣空者可以考慮繼續做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