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服務貿易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醫療服務貿易(Medical Services Trade)
目錄 |
什麼是醫療服務貿易[1]
醫療服務貿易是指國際間交易的商品在醫療業方面勞務的交換,是一種特殊商品的交易。如商品貿易一樣,醫療服務貿易既包括進口貿易,也包括出口貿易,即既包括本國病人的出境治療——國際支出醫療,又包括外國病人入境治療——國際收入醫療。
醫療服務貿易的特點[1]
醫療服務貿易的特點是就地商品出口和就地服務出口,其運行具有綜合性和整體性。
- a.就地商品出口。
在提供醫療條件的國家或地區,國際病員及其家屬用於醫療、食、住、行、游、購、娛等方面的開支均用外匯支付。這種獲得外匯收入的方式,實質上是一種就地出口貿易,即通過醫療服務的就地輸出。
- b.就地服務出口。
病員及其家屬除了要購買和消費醫療物質產品外,還要消耗其他活動形式的服務產品,這是因為醫療產品本身所含的服務勞動比重很高。比如,藥房供應藥品的服務,需要消耗醫師開處方、藥劑師配藥、護士發藥打針等其他活動。病員用外匯支付醫療服務費用,這樣醫療服務勞動就具有就地服務出口的性質。
- C.運行的綜合性和整體性。
醫療服務運行的綜合性,是指在醫療過程中支付貨幣購買醫療商品和非醫療商品,以滿足其醫療消費的需要。這些醫療商品包括詢問病史、檢查、檢驗、診斷、處方、治療、住院、轉院、體檢、計劃免疫等;非醫療商品包括飲食、交通、游覽、娛樂等。醫療服務包含著物質和非物質的多種產品的組合。因此,提供的醫療服務是綜合性的服務。醫療服務的整體性則是指所有的醫療服務將圍繞著患者治病的需要,無論有病無病、大病小病、急病慢病均必須從服務質量和服務內容上滿足患者的需要。
醫療服務貿易的主要對象[2]
醫療服務貿易的對象由於各自的情況不同,其對醫療服務的要求也就不同,因此,對服務對象的研究是必要的:
1.以身體的狀況可劃分為健康者或自己認為健康的境外人員和病人或自己認為有病的境外人員。如某境外人員由於工作勞累而認為自己患有某種疾病,但經檢查而沒有患病等。
2.以逗留時間的長短可劃分為短期、長期、永久居留和過境等。如長期居住境外人員需要計劃免疫、定期健康檢查等醫療服務。
3.以入境的目的可劃分為工作、學習、進修、經商、開會、治病等。如某境外病人為治療某種疾病而慕名專程到某國去接受醫療服務。
醫療服務貿易的業務範圍[2]
醫療服務貿易的業務範圍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
- 1.治病
因病而需要獲得醫療服秀的境外病人。
- 2.體檢
健康或懷疑有病的境外人員要求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體儉。
- 3.計劃免疫
對境外人員進行強制性或有計劃的免疫接種。
- 4.其他
如整形、康復、應用傳統醫學凋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