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服務標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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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標準成本是指醫院在充分調查、分析和技術測定的基礎上,根據現已達到的技術水平所確定的在有效經營條件下提供某種服務應當發生的成本。[1]
制定醫療服務標準成本的意義[2]
制定醫療服務標準成本,就是確定以什麼樣的醫療服務成本目標作為現行標準成本。在醫療服務標準成本控製法中,正確地制定標準成本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1)便於醫院編製預算。標準成本是一種預計成本、目標成本,因而可作為編製預算的依據。
(2)便於考核、評價各部門工作業績。由於標準成本是事先制定的,在正常設備和醫療技術水平以及有效管理條件下應當發生的成本。同時標準成本各成本項目又都是依據預計的數量標準和價格標準確定的,因而,可以通過確定每個成本項目實際脫離標準成本的差異及其責任歸屬,來評價各部門的工作業績,分清他們的管理責任,確定其效果。
(3)便於進行成本控制。通過對日常成本的反映和計算,找出實際成本與標準成本總額之間的差異,並分析其差異的原因,以便進行成本控制。
醫療服務標準成本的種類[2]
從理論上看,醫院在制定醫療服務標準成本過程中,可供選擇的標準成本包括理想標準成本、正常標準成本和現實標準成本三種類型。
(1)理想標準成本:它是指以現有技術設備處於最佳狀態,經營管理沒有任何差錯為前提所確定的標準成本。由於這種標準成本是在假定沒有材料浪費、設備不發生事故、工時全有效的基礎上制定的,以至於在實際工作中很難達到,高不可攀,所以,它不適合被選為現行標準成本。否則,將會挫傷醫院職工的積極性。
(2)正常標準成本:它是指醫院在過去一段時期內實際成本平均值的基礎上,剔除其中不正常因素,並考慮未來的變動趨勢而制定的標準成本。這種標準成本實質上是醫院在正常條件下就可以實現的成本目標。由於它的水平偏低,也不宜作為醫院未來成本控制的奮鬥目標。
(3)現實標準成本:又稱期望可達到的標準成本。它是指根據醫院近期最可能發生的生產要素耗用量、生產要素價格和醫療服務經營能力利用程度而制定的,通過有效的經營管理活動應該能夠達到的標準成本。這種成本從醫院實際出發,考慮到醫院一時還不能完全避免的成本或損失,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同時又能對改進未來成本管理提出合理要求,是一種既先進又合理,最切實可行又接近實際的,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成本目標,因此,它是目前主要西方國家在制定標準成本時首選的標準成本。
醫療服務標準成本的制定[2]
醫療服務標準成本的制定可以分為直接材料標準成本、直接人工標準成本和間接費用標準成本三個方面來制定。
(1)直接材料標準成本的制定。直接材料標準成本(SC1)是指醫療服務產品應耗用直接材料的成本目標,它是由直接材料價格標準(又稱標準價格SP)和直接材料用量標準(又稱材料消耗定額SQ)兩個因素決定的,其計算公式為:SC1=SP×SQ
即:某醫療項目產品的直接材料標準成本=某種直接材料價格標準×該種直接材料用量標準
(2)直接人工標準成本的制定。直接人工標準成本(SC2)是指醫療服務項目產品應耗用直接工資的成本目標,受工資率標準(SR)和直接人工工時用量標準(sH)兩因素影響。其計算公式為SC2=SR×SH
即:某醫療服務項目直接人工標準成本=工資率標準×直接人工工時用量標準
(3)間接費用標準成本的制定。間接費用按其成本的特性可劃分為變動性間接費用和固定性間接費用兩類。變動性間接費用是指隨業務量成正比例變動的那部分間接費用,其標準成本是由變動性間接費用的分配率標準和工時用量標準兩因素所決定的。固定性間接費用是指不隨業務量成比例變化的那部分間接費用,如固定資產折舊費等,它通常根據事先編製的固定預算來確定其標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