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分工貿易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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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分工貿易理論主要受國際貿易理論的影響,從亞當·斯密開始,經歷了古典區域分工貿易理論、新古典區域分工貿易理論和新區域分工貿易理論幾個階段。戰後國際貿易領域出現了一些令傳統理論無法解釋的現象:“里昂惕夫之謎”、產業內貿易、發達國家之間貿易與直接投資增加,直接推動了對勞動分工和專業化的研究。
分工貿易理論,說明瞭企業規模並不重要,關鍵要看其專業化程度的高低,專業化程度提高的企業是有效率的,相反單純追求規模的企業有可能導致壟斷,從而基於專業化經濟的報酬遞增與競爭均衡和帕累托最優存在一致性。這個競爭均衡不但決定資源的最優配置,而且決定一個最優經濟組織水平。
分工貿易理論,最先是針對國際分工與貿易而提出來的,後來被區域經濟學家用於研究區域分工與貿易。區域分工貿易理論的主要理論有:亞當•斯密的絕對利益理論,大衛·李嘉圖的比較利益理論,赫克歇爾與奧林的生產要素稟賦理論以及克魯格曼為代表的“新貿易理論”等。
絕對利益理論認為,任何區域都有一定的絕對有利的生產條件。若按絕對有利的條件進行分工生產,然後進行交換,會使各區域的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從而提高區域生產率,增進區域利益。但絕對利益理論的一個明顯缺陷,是沒有說明無任何絕對優勢可言的區域,如何參與分工並從中獲利。
比較利益理論解決了絕對利益理論無法回答的問題,認為在所有產品生產方面具有絕對優勢的國家和地區,沒必要生產所有產品,而應選擇生產優勢最大的那些產品進行生產;在所有產品生產方面都處於劣勢的國家和地區,也不能什麼都不生產,而可以選擇不利程度最小的那些產品進行生產。這兩類國家或區域可從這種分工與貿易中獲得比較利益。比較利益理論發展了區域分工理論,但它不能對比較優勢原理的形成做出合理的解釋,並且與絕對利益理論一樣,它是以生產要素不流動作為假定前提的,與實際情況不相符。
赫克歇爾與奧林在分析比較利益產生的原因時,提出了生產要素稟賦理論。他們認為,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生產要素稟賦不同,這是國際或區域分工產生的基本原因。如果不考慮需求因素的影響,並假定生產要素流動存在障礙,那麼每個區域利用其相對豐裕的生產要素進行生產,就處於有利的地位。生產要素稟賦理論補充了斯密和李嘉圖的地域分工理論,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該理論捨棄了技術、經濟條件等方面的差別,並假定各生產要素的生產效率是一樣的,從而把比較優勢當成是絕對和不變的;二是在分析中所包含的生產要素不夠充分;三是完全沒有考慮需求因素的影響;四是對自由貿易和排除政府對貿易的干預的假定等與現實不符。
a. 勞動地域分工是區域經濟發展的源泉。經濟發展過程可以看作是一個以分工為媒介、制度變遷為核心、累積因果、自我演進的非均衡過程。
b. 如果一地區生產一種產業(產品)的機會成本(用其他產業衡量)低於在其他地區生產該種產業的機會成本,則這個地區在該種產業上就擁有比較優勢。各地區專業化產業(產品)的選擇:“兩優取大優,兩劣取小劣”(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
c. 貿易的原因不僅僅是比較優勢,還有規模遞增收益。要素稟賦差異決定著產業間的貿易,而規模經濟決定著產業內部的區際(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