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比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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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比率法又稱“紐約公式”,是銀行資本需要量的一種測定方法。它是指根據資產的風險性或負債的易變性來分類加權測算資本需要量[1]。
該方法是20世紀50年代初期,美國紐約聯邦儲備銀行設計的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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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比率法根據商業銀行資產風險程度的不同,把全部資產分作六組,並分別規定了不同的風險權數[2]。
- 第一組為實際無風險資產;
- 第二組為稍有風險資產,權數為5%;
- 第三組資產的風險權數規定為12%;
- 第四組為較高風險資產,權數為20%;
- 第五組為“有問題資產”,權數為50%;
- 第六組為虧損了的資產或固定資產,權數為100%。
這樣把每一級資產金額乘以相應的權數,然後再相加,便得出相應的資本數量。這種方法具有相當的科學性。如:20世紀50年代初期,美國有關部門將銀行的資產按流動性和風險程度分為六組:
- 表1 美國商業銀行風險資產分類表[3]
類型 | 內容 | 風險程度及比例 |
---|---|---|
無風險資產 | 庫存現金、同業存款、政府短期證券等 | 基本無風險 0% |
最小風險資產 | 政府中長期證券、信譽較高的商業票據、各種擔保放款 | 有一定風險 5% |
普通風險資產 | 普通有價證券貸款、政府債券以外的五年以上到期的證券投資 | 這類資產沒有可靠的保證 12% |
較大風險資產 | 因債務人財務狀況較差、信譽不好、擔保不足或質量不佳,不可靠因素較多 | 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較大20% |
有問題資產 | 已過償還期限,債務人未履行還款義務 | 風險很大 50% |
虧損與固定資產 | 呆滯貸款、貶值證券、房屋設備等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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