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儲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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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村儲蓄存款[1]
農村儲蓄存款是指農村居民把暫時閑置的貨幣存入農村信用社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
農村儲蓄存款分類[1]
- 活期存款適合吸收暫時未用款項。
農村儲蓄存款的政策和原則[2]
農村儲蓄存款的政策是:國家憲法規定,國家對城鄉人民的儲蓄存款實行保護和鼓勵的政策。根據這一基本政策,農村儲蓄存款制度明確規定必須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存款息原,是指儲戶存與不存,存多存少,什麼時候存,選擇何種儲蓄和在哪個儲蓄機構存,都由儲戶自己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干涉。
取款自由,是始儲戶牟款什麼時候取,取多取少,想麽用,由儲戶自己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過問,不得惜放設難,限制提取。儲戶因故需要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只要符合規定手續,應准予提前支取。
存款自息,是指儲戶參加各種儲蓄,銀氣應按照姥蓄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地支付利息,本得短少或遲誤。
為儲戶保密,是指儲戶的存款金額、種類、期限等有關請況,銀行應嚴守秘密。人民法院、檢察院因審理案件將要查詢、凍結罪犯的儲蓄存款時,須按規定,由縣級以上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出具正式書面通知,並沒縣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一級同意後,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