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業管理計劃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公共事業管理計劃就是公共事業管理者或管理機構在計劃方面所承擔的職責和所發揮的作用。
公共事業管理計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制定公共事業管理目標和為實現這一目標而必須做出的種種選擇;二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規範圍內,捨去某些選擇,制定公共事業管理主體系統的工作程式。
公共事業管理計劃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下述方面:
1、可以彌補不肯定性和變化帶來的問題,使公共事業管理活動沿著既定的目標進行。
2、使公共事業管理機構的人員將註意力集中於組織目標。
3、提高公共事業管理的合理性和效率。
4、有利於公共事業管理活動的控制。
公共事業管理的計劃主要長期計劃和短期計劃兩種形式,但長期和短期是相對而言的,不同的情況下,同樣名稱的長期計劃或同樣名稱的短期計劃在時間長短上並不相同,甚至差別較大。
一般來說,長期計劃是指實施時間在三年或三年以上的計劃。長期計劃屬於指導管理性計劃的計劃,主要由高層公共事業管理機構或高層公共事業管理人員承擔制定任務。制定長期計劃需要考慮在這樣一些因素的基礎上來進行:一是要明確目標,即哪些是需要做的,哪些是可以或必須捨去的;二是對本部門或機構的運行情況,以及相關的外部情況有必須的瞭解;三是瞭解哪些路徑最適宜完成所要確定的目標;四是知道哪些人適宜承擔計劃任務,並能制定出相應的工作日程表;五是可以設計出反饋的機制和評估的標準。
短期計劃是實施年限為一年或更短的計劃。短期計劃實際上是長期計劃的一部分,是長期計劃所制定目標的具體的分解和體現,與社會公共事業關係最為密切。短期計劃的承擔者是中、低層管理人員。制定短期計劃同樣要考慮以上長期計劃制定中的因素,只不過它在時間上更短,更註重實際過程的實施。通常,時限越短,目標越具體、越細化,在計划上也就越註重實際操作並要求儘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