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计划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公共事业管理计划就是公共事业管理者或管理机构在计划方面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作用。
公共事业管理计划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制定公共事业管理目标和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必须做出的种种选择;二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范围内,舍去某些选择,制定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系统的工作程序。
公共事业管理计划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下述方面:
1、可以弥补不肯定性和变化带来的问题,使公共事业管理活动沿着既定的目标进行。
2、使公共事业管理机构的人员将注意力集中于组织目标。
3、提高公共事业管理的合理性和效率。
4、有利于公共事业管理活动的控制。
公共事业管理的计划主要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两种形式,但长期和短期是相对而言的,不同的情况下,同样名称的长期计划或同样名称的短期计划在时间长短上并不相同,甚至差别较大。
一般来说,长期计划是指实施时间在三年或三年以上的计划。长期计划属于指导管理性计划的计划,主要由高层公共事业管理机构或高层公共事业管理人员承担制定任务。制定长期计划需要考虑在这样一些因素的基础上来进行:一是要明确目标,即哪些是需要做的,哪些是可以或必须舍去的;二是对本部门或机构的运行情况,以及相关的外部情况有必须的了解;三是了解哪些路径最适宜完成所要确定的目标;四是知道哪些人适宜承担计划任务,并能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日程表;五是可以设计出反馈的机制和评估的标准。
短期计划是实施年限为一年或更短的计划。短期计划实际上是长期计划的一部分,是长期计划所制定目标的具体的分解和体现,与社会公共事业关系最为密切。短期计划的承担者是中、低层管理人员。制定短期计划同样要考虑以上长期计划制定中的因素,只不过它在时间上更短,更注重实际过程的实施。通常,时限越短,目标越具体、越细化,在计划上也就越注重实际操作并要求尽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