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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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借款主要是壽險公司為某些保險產品提供的借款功能。保險不同於活期儲蓄,可以隨時存取,並且不會影響本金。一般來說,壽險的繳納期限都比較長,特別是投保的前幾年,如果提出退保的話,客戶往往會有一些損失。因此保險公司為了讓客戶在經濟窘迫的時候不至於用退保的方式換取現金,特別提出了用壽險保單作為抵押,從保險公司貸款的服務。
具體來講,是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單已經具有一定的現金價值,可以由投保人通過書面申請的形式向保險公司提出借款申請(如果投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需被保險人簽名同意)。借款金額大致相當於當時保單已經具有的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餘額的70%~80%左右。
1、可以滿足資金短期周轉的需要,讓手上的“死”保單變成“活錢”。
2、保單借款手續簡單,當天即獲得資金。
3、保單貸了款,其原有的保障功能仍有效,年底同樣能夠參與分紅。
4、不形成債權債務關係,因此,萬一到期不還,不會追究債務責任。
一般貸款是指債權人借錢給債務人,兩者簽訂協議,約定債務人到期還本付息。
在向保險公司提起申請前您需要做以下準備:
(1)應備妥的資料:
a.保險單借款申請書;
b.保險單借款合同書;
c.保險合同正本。
(2)瞭解保險公司具體規定:
a.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並且保險單有累積現金價值,投保人可向公司申請借款;已辦理豁免保險費的保險單不可辦理借款;
b.借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凈額的百分之八十,且每次借款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2000元;
c.每次借款期限不超過2年;
d.投保人應按照約定償還借款本息,若未償還本息等於或超過本合同之現金價值,本合同效力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