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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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借款主要是寿险公司为某些保险产品提供的借款功能。保险不同于活期储蓄,可以随时存取,并且不会影响本金。一般来说,寿险的缴纳期限都比较长,特别是投保的前几年,如果提出退保的话,客户往往会有一些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为了让客户在经济窘迫的时候不至于用退保的方式换取现金,特别提出了用寿险保单作为抵押,从保险公司贷款的服务。
具体来讲,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已经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可以由投保人通过书面申请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需被保险人签名同意)。借款金额大致相当于当时保单已经具有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70%~80%左右。
1、可以满足资金短期周转的需要,让手上的“死”保单变成“活钱”。
2、保单借款手续简单,当天即获得资金。
3、保单贷了款,其原有的保障功能仍有效,年底同样能够参与分红。
4、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万一到期不还,不会追究债务责任。
一般贷款是指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两者签订协议,约定债务人到期还本付息。
在向保险公司提起申请前您需要做以下准备:
(1)应备妥的资料:
a.保险单借款申请书;
b.保险单借款合同书;
c.保险合同正本。
(2)了解保险公司具体规定:
a.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并且保险单有累积现金价值,投保人可向公司申请借款;已办理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单不可办理借款;
b.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净额的百分之八十,且每次借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c.每次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d.投保人应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若未偿还本息等于或超过本合同之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