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分級結算制度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會員中只有一部分會員具有直接與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資格,期貨交易所只對具有結算資格的會員進行結算(該部分會員稱為結算會員),不對不具有結算資格的會員進行結算(該部分會員稱為非結算會員)。非結算會員需要由結算會員為其結算。結算會員由全面結算會員、交易結算會員和特別結算會員組成。全面結算會員、特別結算會員可以為與其簽訂結算協議的非結算會員辦理結算業務;交易結算會員不得為非結算會員辦理結算業務。申請成為結算會員,應當取得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結算業務資格。
- 1.會員組成。
《辦法》在第四章“會員管理”中,對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的會員進行了規定。依據期貨交易所是否對其結算,將會員分為結算會員和非結算會員兩類。
結算會員即具有與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資格的會員。結算會員由交易結算會員、全面結算會員和特別結算會員組成。其中,全面結算會員、特別結算會員可以為與其簽訂結算協議的非結算會員辦理結算業務。交易結算會員不得為非結算會員辦理結算業務。全面結算會員、特別結算會員對非結算會員進行結算的具體業務規則,中國證監會將分別出台單獨的管理辦法進行規定,《辦法》中不再涉及。
非結算會員即不具有與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資格的會員。非結算會員包括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期貨公司和從事自營業務的期貨公司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需要註意的是,由於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的結算會員只包括交易結算會員、全面結算會員和特別結算會員,從事自營業務的非結算會員將與目前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的自營會員有很大區別,即其必須通過全面結算會員或者特別結算會員結算,而不能和期貨交易所直接結算。
- 2.業務規則。
《辦法》在第五章“基本業務規則”中,對會員分級結算的業務規則進行了概括規定。明確了風險管理的原則,規定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對結算會員進行風險管理,結算會員對非結算會員進行風險管理,會員對其受托的客戶進行風險管理。明確了保證金的收取程式,規定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只向結算會員收取保證金,結算會員向非結算會員收取保證金。規定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應當建立結算擔保金制度。結算擔保金是期貨交易所向結算會員收取的,用於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資金。結算擔保金由結算會員以白有資金交納,屬於結算會員所有。結算擔保金由期貨交易所按照規定的原則和程式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結算會員違約後,期貨交易所以違約會員的自有資金、結算擔保金、期貨交易所風險準備金和期貨交易所自有資金承擔違約責任。期貨交易所以結算擔保金、期貨交易所風險準備金和期貨交易所自有資金代為承擔責任後,由此取得對違約會員的相應追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