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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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資本(Senior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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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資本是指銀行資本中在股息分配和本金清償上先於普通資本的那部分資本。主要有優先股和債務資本兩類。
優先資本的形式[1]
優先資本包括優先股、附屬債務和可轉換證券等幾種形式。
1、優先股。優先股是一種規定固定股息的股票,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對銀行的收益分配和資產有固定的要求權。這種權力在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之後,普通股持有人之前。優先股既可以是永久的,也可以是有一定期限的。通常有純粹的優先股和可轉換為普通股票的優先股二種形式。
2、附屬債務。附屬債務包括各種在將來時間支付固定利息的計息債務。附屬債務的主要形式是資本期票和資本債券。資本期票是指那些期限較短,有大小不同發行額度的銀行借據。資本債券則是指那些期限較長髮行額較大的債務證據。
在銀行破產清算時,資本期票和資本債券對銀行資產的要求權是在存款和借款等債務之後,故稱為附屬債務。但它對銀行收益和銀行資產的要求權先於普通股和優先股的要求權。銀行利潤首先必須支付它們的利息,餘下的才能在優先股和普通股中分配。在銀行破產清算時,銀行資產在償還了銀行存款人和借款人的資金後,即應償還這類債務。
3、可轉換證券。銀行發行的優先股和附屬債券中有一部分可按事先訂好的合同在一定時期內轉換為普通股。這種可能換為普通股的資本性證券稱為可轉換證券。
- ↑ 霍再強.《現代金融風險管理》[M].科學出版社,200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