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績效評價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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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績效評價指標是指反映倉庫生產成果及倉庫經營狀況的各項指標。它是倉儲管理成果的集中體現,是衡量倉庫管理水平高低的尺度,利用指標考核倉庫經營的意義在於對內加強管理,降低倉儲成本,對外接受貨主定期服務評價。
1、對內加強管理,降低倉儲成本。倉庫可以利用生產績效考核指標對內考核倉庫各個環節的計劃執行情況,糾正運作過程中出現的偏差。
具體表現如下:有利於提高倉儲管理水平;有利於落實崗位責任制;有利倉庫設施設備的現代化改造;有利於提高倉儲經濟效益。
2、進行市場開發,接受客戶評價。
具體表現如下:有利於說服客戶,擴大市場占有率;有利於穩定客戶關係。
倉儲績效評價指標主要有以下幾大類:
1、進出貨作業效率評價指標。
2、儲存作業評價指標。
3、訂單處理作業評價指標。
4、備貨作業效率評價指標。
5、裝卸搬運效率評價指標。
6、服務質量評價指標。
7、倉儲經營管理綜合評價指標。
倉儲績效評價指標制訂,應遵循的原則如下:
1、科學性。科學性原則要求所設計的指標體系能夠客觀地,如實地反映倉儲生產的所有環節和活動要素。
2、可行性。可行性原則要求所設計的指標便於工作人員掌握和運用,數據容易獲得,便於統計計算,便於分析比較。
3、協調性。協調性原則要求各項指標之間相互聯繫,互相制約,但是不能相互矛盾和重覆。
4、可比性。在對指標的分析過程中很重要的是對指標進行比較,如實際完成與計劃相比、現在與過去相比、與同行相比等,所以可比性原則要求指標在期間、內容等方面一致,使指標具有可比性。
5、穩定性。穩定性原則要求指標一旦確定之後,應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不宜經常變動,頻繁修改.。在執行一段時間後,,經過總結再進行改進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