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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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驗證是指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規定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產品驗證就是對產品實現過程形成的有形產品和無形產品,通過物理的、化學的和其他科學技術手段和方法進行觀察、試驗、測量後所提供的客觀證據,證實規定要求已經得到滿足的認定。它是一種管理性的檢查活動。
(1)產品放行、交付前要通過兩個過程,第一是產品檢驗,提供能證實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的客觀證據;第二是對提供的客觀證據進行規定要求是否得到滿足的認定,二者缺一不可。產品在檢驗所提供的客觀證據經按規定程式得到認定後才能放行和交付使用。
(2)證實規定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就是對提供的客觀證據有效性的確認。其含義如下:
①對產品檢驗得到的結果進行核查,確認檢測得到的質量特性值符合檢驗技術依據的規定要求;
②要確認產品檢驗的工作程式、技術依據及相關要求符合程式(管理)文件規定。
③檢驗(或監視)的原始記錄及檢驗報告數據完整、填寫及簽章符合規定要求。
(3)產品驗證必須有客觀證據,這些證據一般都是通過物理的、化學的和其他科學技術手段和方法進行觀察、試驗、測量後取得的。因此,產品檢驗是產品驗證的基礎和依據,是產品驗證的前提,產品檢驗的結果要經規定程式認定,因此,產品驗證則是產品檢驗的延伸,又是產品檢驗後放行、交付必經的過程。
(4)產品檢驗出具的客觀證據是產品實現的生產者提供的。對採購產品驗證時,產品檢驗出具的客觀證據則是供貨方提供的,採購方根據需要也可以按規定程式進行覆核性檢驗,這時產品檢驗是供貨方產品驗證的補充,又是採購方採購驗證的一種手段。
(5)產品檢驗是對產品質量特性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所做的技術性檢查活動,而產品驗證則是規定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是管理性檢查活動,兩者性質是不同的,是相輔相成的。
①查驗提供的質量憑證。核查物品名稱、規格、編號(批號)、數量、交付(或作業完成)單位、日期、產品合格證或有關質量合格證明,確認檢驗手續、印章和標記,必要時核對主要技術指標或質量特性值。它主要適用於採購物資的驗證。
②確認檢驗依據的技術文件的正確性、有效性。檢驗依據的技術文件,一般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採購(供貨)合同(或協議)。具體依據哪一種技術文件需要在合同(或協議)中明確規定。對於採購物資,必要時要在合同(或協議)中另附驗證方法協議,確定驗證方法、要求、範圍、接收準則、檢驗文件清單等。
③查驗檢驗憑證(報告、記錄等)的有效性,憑證上檢驗數據填寫的完整性,產品數量、編號和實物的一致性,確認簽章手續是否齊備。這主要適用於過程(作業)完成後准予放行。
④需要進行產品覆核檢驗的,由有關檢驗人員提出申請,送有關檢驗部門(或委托外部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