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赤字一般為中央政府年度收不抵支的差額,通過發債彌補,它反映的是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小於財政支出而形成的收支差額。
由於我國設立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央財政赤字計算公式為:
中央財政赤字=中央財政收入+調入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收入-中央財政支出-安排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支出。
在實行多級財政、多級預算的情況下,區分中央財政赤字和地方財政赤字具有一定的意義。一般地說,一國的中央政府往往會保持數量不等的財政赤字,而各級地方政府一般會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結餘。
- ↑ 1.0 1.1 於海峰,姚鳳民.21世紀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公共財政學.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5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