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撫恤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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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喪葬撫恤補助支出[1]
喪葬撫恤補助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給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費用及由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的核算[1]
1.科目設置
為了核算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經辦機構應設置“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科目。本科目屬支出類科目,該科目的借方登記按規定支付給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費用及由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貸方登記結轉“失業保險基金”科目的金額,結轉後,該科目應無餘額。
2.賬務處理
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的賬務處理包括支付喪葬撫恤金和將本期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結轉失業保險基金兩個環節。
(1)支付喪葬撫恤補助的賬務處理
支付喪葬撫恤補助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以現金方式支付;另一種是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支付方式不同,賬務處理也不同。以現金方式支付喪葬撫恤補助,借記“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科目,貸記“現金”科目;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喪葬撫恤補助,借記“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科目,貸記“支出戶存款”科目。
(2)結轉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的賬務處理
期末,應將“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科目餘額轉入“失業保險基金”科目,借記“失業保險基金”科目,貸記“喪葬撫恤補助支出”科目。
[例1]某失業保險對象死亡,某經辦機構以現金方式支付喪葬費、撫恤金等共2000元。經辦機構應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喪葬撫恤補助支出 2000
貸:現金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