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次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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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法則(Rule Of 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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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法則是指一個客戶連續七次看到你的品牌或信息之後,才能真正瞭解你的企業,對你產生足夠信任,然後才可能與你展開商務活動。利用多種營銷活動可以幫助你更快地實現這一目標。
營銷界通行一個“七次法則”,即潛在顧客平均只有在接收廣告宣傳信息7次以上,才可能考慮發生購買行為。別把整個營銷預算賭在某個媒體的一次性攻勢上,那樣風險太大。你還不如選擇一類收費低一些的媒體,一周接一周多做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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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法則的應用[1]
直銷郵件這個系統的基礎是七次法則,即“我只有第七次看到你的名字時,才會有反應”。很多公司往往在發送一次郵件之後,便決定成敗。但事實上,僅僅一次郵寄並不能反映出成功或失敗。連續郵寄就是要對同一個客戶多次發送不同的信息內容。這種技巧可以提升每封郵件的回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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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喬·農齊亞塔著.第十二章 打造客戶信息過濾系統 業績來自於精神力量.東方出版社,2010.04.
這條理論似乎發生在客戶卷入度不高的情況下,在客戶主動尋求的信息的領域,特別是大宗消費品上,客戶卷入度極高,似乎用不著這樣做7次…… 這條原理對於快消品或者新產品的推出有用,有一定的產品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