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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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Information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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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息产业[1]
信息产业是指国民经济活动中,为经济发展和公共社会需求,以信息为主要资源,从事信息资源的研究、开发与利用,以信息及其设备、设施等产品为主要产出,生产信息产品和提供信息服务的各个部门的集合。
最早提出与信息产业相类似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普斯顿大学弗里兹•马克卢普(F. Machlup)教授。他在1962年出版的《美国的知识和分配》一书,首次提出了完整的知识产业(Knowledge Industry)的概念,分析了知识生产和分配的经济特征及经济规律,阐明了知识产品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尽管马克卢普没有明确使用信息产业一词,并且在所界定的范围上与现行的信息产业有所出入,但不可否认它基本上反映了信息产业的主要特征。
随后,1977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博士马克•波拉特(M. U. Porat),在马克卢普对信息产业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题为《信息经济:定义与测算》(The Information Economy)的9卷本内部报告,把知识产业引申为信息产业,并首创了四分法,为信息产业结构方面的研究提供了一套可操作的方法。他把社会经济划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四大类,并将信息产业划分为所谓的一级信息部门和二级信息部门。
重新定义的信息产业是指那些将信息转变成商品的行业。它包括三种类型:
(1)生产和分发信息及文化产品的行业;
(2)提供传递或分发这些产品以及数据或通信方法的行业;
(3)处理数据的行业。
信息产业又分四个行业:出版业、电影和录音业、广播电视和通信行业、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行业。
信息产业的特征[1]
1)信息产业成为主导产业
2)信息产业是技术、智力、知识密集型产业
3)信息产业是高渗透型产业
4)信息产业是高就业型产业
5)信息产业是高投入、低消耗、高增值型产业
6)信息产业是增长快、综合性较强的复合型产业
信息产业的功能[1]
1)促进工业化经济向信息型知识经济转变
2)对国民经济发展趋势的先导作用
3)对国民经济结构的软化作用
5)对国民经济基本资源的替代作用
6)对经济增长的倍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