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阶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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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阶思维(higher order 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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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阶思维是发生在较高认知水平层次上的心智活动或认知能力,如分析、综合、评价和创造。
高阶思维理论来源于教育家布鲁姆的教学认知论,他认为教学目标在认知领域应该分为知道,领会,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个层次,其中记忆、理解、应用是低阶思维,是较低层次的认知水平,主要用于学习事实性知识或完成简单任务的能力。
高阶思维能力是以高阶思维为核心,解决劣构问题或复杂任务的心理特征。具体来说,是指问题求解、决策制定、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能力。所谓高阶思维,是发生在较高认知水平上的心智活动或较高层次的认知能力。比如它在教学目标分类中表现为较高认知水平层次的能力,如分析、评价和创造。
高阶思维倡导:从浅层次信息的获取与分析转向深层次的理解与应用,使学生从强迫式的知识技能习得转向有意义的思维学习,利于深度学习的发生及智慧教育环境的构建。
雷斯尼克(Resnick)提出的高阶思维关键特征:
(1)高阶思维是非算法的。也就是说,行动路径完全不是预先指定的;
(2)高阶思维往往很复杂,整个思路在心理上不是“可见”的;
(3)高阶思维往往产生多种解决方案,而不是唯一的;
(4)高阶思维涉及细致的判断和解释;
(5)高阶思维涉及多个标准的比较和应用,这些标准有时会彼此冲突;
(6)高阶思维通常涉及不确定性,并不是所有的手头上的任务都是已知的;
(7)高阶思维包括思维过程的自我调节;
(8)高阶思维涉及自己给出含义,要在明显无序中找出结构;
(9)高阶思维是相当费力的,在所需的阐述和判断中涉及相当多的智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