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目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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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设计(Project goal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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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项目目标设计[1]
项目目标设计是指在项目构思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基本目标策划,并对项目构成、项目过程、项目环境进行深入分析,结合项目主体自身状况提出目标,建立目标系统。
项目目标设计的内容[2]
(1)项目目标的构成
明确项目各个层次的预期成果,并进行定量描述,保证项目目标容易被沟通和理解,并使项目每个成员结合项目目标确定个人的具体目标(见图1所示)。(2)项目目标的各个主要方面的相关目标
如技术、财务、组织、时间、质量、经济以及安全、人员、后勤、采购、信息系统和工艺目标。这些目标构成了项目的“三坐标”管理目标:成果(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和服务)、时间(工期和日期)、费用(工日和成本)。
(3)项目目标设计的标准与规范
包括合同管理标准(FIDIC合同、其他形式合同示范本等);质量管理标准(IS09000等);环境保护协议;技术规范与规程;技术经济评价标准;项目从业人员行业与道德标准;国际、国内有关的标准制定机构或组织制定的相关标准等。
项目目标设计的步骤[3]
工程项目目标设计通常包括情况分析、问题定义、目标因素分析和目标系统设计等工作。
1.情况分析
情况分析是在项目构思的基础上,对项目环境和项目主体能力所进行的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通过情况分析,将感性的项目构思转化为理性的项目概念,并为目标设计工作的完成提供必要的信息,为项目边界和项目定义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对工程项目而言,情况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拟建工程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市场现状和趋势分析;
(2)项目投资主体能力大小及发展变化的趋势分析;
(4)与项目相关联的其他主体能力大小及其发展变化的趋势分析;
(5)竞争性项目的情况分析与发展状况预测;
(6)项目环境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和行政因素)的情况分析。
2.问题定义
经过情况分析,可以从中认识项目投资主体的优势与劣势,并能分辨出项目环境的机会与威胁,从而对项目价值的来源有一个粗略的认识。可以说,问题定义是目标设计的诊断阶段,是对项目所处环境问题的原因、背景和界限的系统认识。
对于大的复杂的工程项目,要得到问题的定义常常是不容易的,这就要求问题定义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而言,问题定义应经历三阶段,即
(1)对项目系统因素的罗列与结构化;
(2)采用因果关系分析法对问题进行分析;
(3)分析问题将来发展的可能性和对完成目标的影响。
3.目标因素分析
所谓目标因素,是针对问题的结构,解决其中各个问题的程度。有时边界限制也形成项目的目标因素。由于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由于边界条件的多方面约束,造成了目标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一个工程项目的目标因素可能有以下几类:
(1)问题解决的程度因素。包括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产品的年增加量,新产品开发所达到的生产量、销售量及产品竞争力等方面。
(2)项目自身的目标因素。包括工程建没规模及生产能力规模、项目的经济性目标和项目的时间性目标等因素。
(3)其他目标因素。包括与建设不相关的各种经济性和社会性指标,如劳动生产率、人均产值利润额及劳动吸纳能力等指标。有时还包括企业能力增长、用户满意程度和工作安全性要求等间接目标因素。
对一个工程项目而言,目标因素的提出应尽可能明确、定量化。目标因素的确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的工作要求有:
(1)真实反映项目环境与项目主体条件,情况分析透彻、问题定义贴切;
(2)通常要经历修改、联系、变异和优化的渐进过程;
(3)目标因素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和弹性;
(4)目标因素的设计必须重视时间因素及其影响;
(5)目标因素的确定方法可选择相似情况(项目)比较法,指标(参数)计算法,费用效益分析法,头脑风暴法和价值工程法等。
以投资收益率为例,它的确定通常考虑资金成本、项目所处领域和部门、项目风险大小、通货膨胀影响及投资额大小、投资期长短等因素。
4.目标系统建立
在目标因素的基础上进行集合、排序、选择、分解和结构化,形成目标系统,并对目标因素进行定置化描述。
目标系统设计是将项目的总目标分解成子目标,子目标可再分解成可执行的单一目标,形成目标层次。目标系统至少应有以下三个层次:
(1)系统目标。这是对项目概念上的确定性,由项目的上层系统决定,它较少关注项目本身,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影响。系统目标通常可以分为功能目标、技术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生态目标等。
(2)子目标。子目标是由系统目标导出,或自我成立的目标因素,或对系统目标的补充,或边界条件对系统目标的约束。它仅适用于项目某一方面,某一个子系统的限制或控制。子目标通常用于确定子项目的范围。
(3)操作目标。操作目标确定项目的详细构成。操作目标以及更细的目标分解,一般在可行性研究以及技术设汁和计划中形成、扩展、解释、定量化,逐渐转变为与设计、实施相关的任务。操作目标经常与解决方案(技术设计或实施方案)相联系。
在目标系统设计中,应注意五类问题:
(1)目标因素类别问题,即注意强制性目标和期望性目标的区分。强制性目标即必须满足的目标因素,通常包括法律的限制、官方的规定、技术规范的要求等。例如,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所规定的系统的完备性和设计标准等。这些目标必须要纳入项目系统中,否则项目不能成立。期望性目标则是尽可能满足的,可以优化的目标因素。
(2)目标因素取舍问题,即当各类目标因素存在矛盾冲突时,应保证取舍标准的统一性。目标因素之间经常有矛盾,例如,环保要求和经济效益,自动化水平和就业人数之间的冲突。通常在目标因素确定时不能排除目标因素之间的冲突,但在目标系统设计时,就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在目标系统设计过程中,各目标因素被分析、对比、逐步修改、联系、变异、增删、优化,并与情况分析联系在一起,构成一个反复的过程。
此时,取舍的一般原则是:强制目标优先于期望目标。当强制目标因素之间存在争执时,说明项目可能存在自身的矛盾性,应消除某一个强制性目标或判定这个项目构思是不行的。当期望因素之间有争执时,若为定量因素可采用优化方法,追求技术经济指标最有利;若为定性因素则可通过确定优先级或定义权重来寻求妥协与例外的调整。在目标系统中,系统目标优先于子目标,子目标优先于可操作目标。
(3)主体利益调节问题,即使项目目标能照顾到项目主体各方的基本利益。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对问题的解决而最佳地满足上层系统各方面对项目的需要,所以许多目标因素,特别是系统目标是由许多方面提出来的,目标系统设计必须照顾到所有各方的基本利益。主体利益调节的原则是既要符合总目标,又要照顾到各方面的基本利益。所以说,项目的目标系统经常是用来维持项目组织和上层系统组织之间的利益平衡,防止部门干预目标设计,同时防止部门冲突而导致项目目标因素的冲突。
当项目目标由业主定义时,目标常常是随意定义的或带估计性质的,可能存在目标要求不清楚、交错、矛盾等情况,此时应由项目策划者进行认真研究并定界。
(4)应以工作小组的形式进行目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发挥集体智慧。在目标设计阶段,尽管尚无项目管理小组和项目经理,但鉴于目标设计工作的专业性,引入工作小组形式是必要的。对于大型项目,还应在成立广泛代表性的工作小组基础上,吸引上层系统或其他子系统人员参与,形成一个外部圈子。工作小组通常包括目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人员、市场分析人员、项目相关技术和产品开发人员及一般的情况分析人员等。外部圈子主要应包括法律专家、财务专家、营销专家、战略设计人员及各类后勤管理人员等。
(5)不应过早地与项目实施方案联系,保证对项目目标的充分论证。目标设计最终要提出对目标设计的基本介绍,但在前期策划阶段,目标设计的介绍不是精细的描述,真正详细的设计和完全可操作性的目标管理系统是在可行性研究之后,通过技术设计和计划来完成的。在目标设计阶段,若目标过早地和方案联系,不仅会影响对目标的充分论证,也可能会抛弃更为合适的解决方案。
项目目标设计的原则[4]
①系统性原则。
②对象性原则。
③清晰性原则。
④量化性原则。
⑤适宜性原则。
⑥优化性原则。
⑦裕度性原则。
⑧创新性原则。
⑨可溯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