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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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大危机事件[1]
重大危机事件是指国家在非战争状态下,面临突发性、广泛性、持续性的事件,并引起较大规模具有破坏性的经济危机、公共安全危机和自然灾害等紧急事件。如2003年发生在我国的“非典事件”、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美国“9.11”恐怖事件以及近期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等,这些都很大程度地引发了全社会或局部区域的失业潮或失业危机。
一是其突然爆发的不可知性,使世人普遍感到突如其来、一无所知和茫然失措,一时不知其从何而来、为何而来,如何规避、如何控制,更不知道其会如何发展、后果如何;
二是其危害的广泛性、严重性,这类重大危机事件往往一爆发就危及或关系到全局或局地家家户户、人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全局或局地家家户户、人人的生命攸关、利害攸关。
一是重大危机事件与公众的生命攸关程度,即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死存亡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程度。如2003年冬春之交爆发的“非典”事件,即直接关系到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问题;四川汶川大地震,即直接关系到我国西南广大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和全国社会稳定的问题。此时,公众对于危机事件信息的需求最迫切、最渴求。以下依次减弱。
二是重大危机事件与公众的利害攸关程度,即虽然不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死存亡和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却关系到公众的重大利害关系问题,如金融危机、市场危机、大面积突发停电停水等。
三是重大危机事件与公众的远近攸关程度,即重大危机事件发生的中心和重大危机事件的核心问题与公众在地理上和心理上越接近,公众对于危机事件信息的需求就越迫切、越渴求;反之,则相对减弱。汶川大地震,与中国公众在地理上和心理上是最接近的,当然是中国公众最关注的;但是,即使远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国地质学家也担心会引起西太平洋沿岸的地震,因此他们也会密切关注相关重大危机信息的发布,只不过关注的程度不同。
四是重大危机事件与公众的兴趣攸关程度,即重大危机事件虽然与许多公众没有直接的生命攸关、利害攸关关系,但是由于突发事件的性质重大或极其重大,仍会引起这些公众的极大兴趣和关注,他们希望从重大危机事件信息的披露过程中,同步知道危机事件是如何发生、发展、解决的,从中能吸取哪些经验和教训,应该向危机事件受害者做出何种反应等。2001年美国发生的 “9.11”事件,虽然与中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大多数公众的生命、利害直接关系不大,在地理和心理上也相距较远,但是由于这是史无前例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而且是首次发生在世界第一超级大国美国本土的恐怖袭击事件,他们还是抱有极大兴趣和相当关注的,他们对于这一重大危机事件相关信息的需求也是迫切、渴求的。
一、要保证重大危机信息公开发布的高度权威性;
二、要保证重大危机信息公开发布的高度及时性;
三、要保证重大危机信息公开发布的高度真实性;
四、要保证重大危机信息公开发布的高度充分性。
- ↑ 常纪文主编.社会保险法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全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