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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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是指某些地区或某些阶层的贫困人口在脱贫之后又重新陷入了贫困的现象。“返贫”现象的存在,部分抵消了人们为减轻贫困所作的努力,从而延缓了人类缓解贫困的进程。
返贫的特点[1]
从全世界来看,返贫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也客观存在脱贫人口的返贫问题。近几年来,我国的返贫问题显得日益突出,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贫困人口中返贫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返贫率比较高。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的平均返贫率在10%一20%,西南、西北一些地区农村的返贫率为20%,在个别地方高达30%一40%,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返贫人口超过脱贫人口的现象。河南1997年解决了15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但同时又有40多万人重新返贫。1998年的长江洪水造成长江沿岸170多万人口重新陷入贫困。西北某省1995年脱贫人口50万,而返贫人口为70.09万。二是返贫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贫困面积较大的连片贫困地带。东部一些零星的贫困地区虽然也存在返贫问题,但返贫程度相对较轻,返贫率相对较低。而在中西部地区,越是自然条件差、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的地方,返贫越严重。返贫的区域性特征比较明显。三是返贫具有频繁性。特别是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贫困地区,自然灾害频繁,每年都会导致一两次大面积返贫的发生,而且返贫往往来得很快。河南黄河滩区的农民对此深有感触,这里由于黄河不断淤积,只要是中常洪水就会漫滩成灾,使庄稼绝收、房倒屋塌,当地群众几年的积累瞬间付之东流,村民们感叹说:“我们这里脱贫难,返贫却非常容易”。四是从返贫人口自身来看,返贫者往往都是素质较低、抗贫能力较差的人口。他们受教育程度低、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落后、无一技之长、收入来源单一,并且大多身体状况不佳,这是返贫者的共同特点。
返贫是在农村反贫困中反复出现的、令人头痛的一个问题,它蚕食着扶贫开发的成果,扩大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使广大干部群众多年的辛勤努力在瞬间化为乌有。同时,从行为学上看,返贫是一种由好变坏,由具备生存条件和能力转变为丧失生存条件和能力,因而它打击了返贫人口的脱贫信心,很多农民在经历了多次返贫后,脱贫致富的信心越来越小了,有的人甚至相信这是天意如此,命该受穷,自己无能为力。这些主观上的消极颓废,又会在客观上进一步加大农村扶贫攻坚的难度,制约着脱贫致富的步伐。
返贫现象的原因分析[2]
究其返贫的原因,纵然有各个方面,但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严重,抗风险能力差导致返贫
在我国的一些地区,自然资源超负荷开发、掠夺式开发,造成生态环境退化,水土流失严重,各种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涝、风灾、大雪等自然灾害频繁出现,危害严重,而且灾害发生的次数、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都有明显加剧的趋势。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北地区,由于降水量偏少,干旱发生,直接影响到牧草、农作物的生长,旱情严重时,造成人畜饮水困难,牲畜死亡,同时也加剧土壤沙化、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农村由于有很大一部分人生活水平正处在贫困线以上,没有相当的积蓄,抵御灾害的能力差,一遇自然灾害就马上陷入贫困。对此,很多农民深有感触地说:“苦干实干加巧干,一场洪水都完蛋”。这样生态环境脆弱,使农户在频繁的自然灾害面前陷入困境。
2. 因病返贫
在一些交通不便、缺医少药的偏僻山村由于当地农民健康意识差,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低,农民患病未就诊的比例达8O 以上。受自身经济情况及地方医疗条件的影响,很多农民“小病挨,大病扛”,在生重病时往往将救治的最佳时间耽误了。即便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方,由于病情严重及医药费昂贵,因病致贫的农户为数不少。据不完全统计,在农村的返贫对象中,因病约占6O 以上,并呈上升趋势。“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拼搏致富三五年,一病回到脱贫前”都是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3.人口数量和素质压力造成返贫
温饱标准过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固然是造成贫困人口难以摆脱贫困的重要因素,但更不可忽视的是这些贫困地区的人口普遍受到“知识贫困”的困扰,他们文化程度低下,意识落后,以及自身的惰性不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导致返贫。
在贫困地区,凡是产生返贫现象的地区都与农民素质低下、致富意识薄弱有很大关系。有关调查表明,凡是人口增长过快的地区,返贫率也相当高。一些贫困人口在获得长期扶持后,不仅没认识到脱贫需要经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才能实现,反而把脱贫看成是党和国家天经地义的工作和任务,自己无所作为。有些脱贫人口认为“知足常乐”,不思进取,缺乏发展的后劲。有的脱贫人口至今还保持着农村传统落后的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认定“人多好办事”,脱贫后更有能力多生育,导致计划外生育,普遍存在超生数量增加,造成人口与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教育与医疗及社会保险的巨大压力,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结果是越生越穷。有些脱贫户不注意合理使用钱财,稳定脱贫成果,发展生产。手头稍微宽松就盲目效仿别人高消费,大肆操办红白喜事,置家底于不顾,其脱贫自然也不持久。
解决返贫问题的对策[1]
第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返贫问题,要正确处理扶贫攻坚与遏制返贫的关系,把遏制返贫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扶贫工作任务重大,必须克服急躁情绪和形式主义,踏踏实实地、稳定地做好扶贫攻坚工作。不仅所选择的扶贫方式、扶贫项目和脱贫途径要符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适应性,使脱贫有根基、有后劲、有持久性,有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不遇大的不可抗力不会返贫,而且要回过头来认真审视扶贫工作,对已经返贫的人口的脱贫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促使他们早目重新脱离贫困。各级政府的重视,是彻底解决返贫问题的关键。
第二,当前的扶贫攻坚要与西部大开发战略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包括刚脱贫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
特别是在道路、水利、电力、通讯以及教育、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投资上,应把西部大开发与扶贫攻坚两个战略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加大投资力度,努力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强防止返贫的能力。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为扶贫投入了大量资金,并且每年都在增加,但与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标准(人均投资1200—2000元)和国际组织的扶贫标准(人均投资5000元)相比,缺口依然较大。因此,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不仅是实现反贫困目标的需要,也是巩固前期扶贫工作成果、遏止返贫的需要。在加大投入的过程中,以工代赈这一形式比较灵活、措施优惠、效果显著,可以有效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其经济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又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剩余劳动力,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具有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有益尝试,被群众称之为“德政工程”、“生命工程”、“连心工程”,在今后的扶贫攻坚中应继续推广和完善。
第三,不能单靠对贫困地区输血来解决返贫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的力度,通过科技扶贫增强和完善贫困地区自身的“造血”功能,促使其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是提高贫困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从根本上解决返贫问题的重要途径。扶贫既要注重增加投入,给贫困地区“输血”,更要注重提高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造血”功能,实现自身的良性循环。要做到这一点,最主要的就是要搞好科技扶贫,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的科学技术水平。应当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技术、人才诸方面的因素,注重技术的实用性、先进性以及经济合理性和有效性,确立适用先进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战略。一般来说,可以围绕粮食增产、家禽家畜饲养、水产养殖、经济果木林的栽培与管理、动植物防治病技术等,选用一批适用技术,以振兴农业;可以围绕矿产资源开发、水利资源开发,以及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等,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以提高工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在技术选择上,应从贫困地区资金短缺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实际出发,尽量采用劳动密集型技术,少采用资本密集型技术,以有效地把解决劳动力就业与提高劳动生产率结合起来,切不可不顾实际地盲目追求高技术,或者一刀切地否定劳动密集型技术存在的必要。
第四,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扶贫到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扶贫效果。
在扶贫工作中既要把扶贫钱物切实分解落实到户.又不能一分了之,必须使贫困者掌握适宜的致富技术和门路,从经济上实实在在地帮助贫困户彻底脱贫。在目前的扶贫攻坚阶段,由于贫困人171分布较散,“插花穷”现象普遍,所处的自然环境恶劣等,再沿用过去的区域扶贫战略必然事倍功半,影响扶贫的实际效果。因此,必须变区域扶贫为扶贫到户。当然,“授人以鱼莫若授人以渔”,扶贫到户并不是简单地分散到户,把钱物一分了之,而是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扶贫经济实体,引导、组织贫困户进行项目开发,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外联市场,内联农户,做到扶贫项目覆盖到户、效益落实到户、解决温饱到户,使每个贫困户都有稳定的脱贫门路,掌握能够长期依靠的致富技术与方法,从根本上脱离贫困。
第五,逐步建立和完善贫困监测系统,加强对脱贫户的跟踪调查和后续支持。同时,也要建立对主要领导离任后扶贫项目的跟踪评估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防止领导者为追求政绩在扶贫工作上的短期行为。
目前我国缺乏客观公正的贫困监测系统,比如,现在只有全国统一的贫困线,缺乏符合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的地区贫困线(尤其是农村),对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的统计缺乏科学性、连续性和可靠性,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也缺乏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返贫问题,就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贫困人口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及早发现和防止返贫现象,也就必须建立和完善贫困监测系统,对脱贫户建档立案,进行跟踪服务。如果发现他们的生产生活出现困难和问题,就要及时地给予支持和帮助,有效地遏制返贫现象的发生,以免重陷困境后从头开始,浪费更多的人财物力。
为了防止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搞“政绩工程”,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以捞取个人的政治资本,必须建立对主要领导离任后扶贫项目的跟踪评估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除了充分发挥人大、舆论、群众组织等的监督职能外,组织部门在提拔使用干部时,也要深入基层全面考察,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让搞“政绩工程”者捞不到好处。对那些搞“政绩工程”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者,要追求行政责任,罢其官,免其职,甚至追究法律责任,从根本上杜绝“政绩工程” 的泛滥。
第六,加强对返贫人口的教育和培训,促使他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思想观念的陈旧落后是返贫人口不能从根本上走出贫困的内在原因。任何好的政策、好的项目、好的致富门路,离开了贫困者自身的努力都是无用的。如果返贫者自己丧失斗志,缺乏再次脱贫的内在动力,解决返贫问题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注重对返贫人VI的教育和培训,转变其思想观念,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脱贫致富的能力,是彻底解决返贫问题的治本之策。这里最重要的就是通过提高返贫者的文化水平,使他们认识贫困和落后,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观念,激发起脱贫的主动性。同时要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适宜的农业先进技术,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