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付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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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付金率(Cash reserve ratio)也称超额准备金率(Excess reserves rate)、支付准备金比率、超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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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付金率是指保证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的货币资金占存款总额的比率。
银行在同样的资金运用的力度下,备付金率越来越低,说明其资金越来越紧张;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可能反映了银行资金运用很充分,以至于把超额存款准备金降到最低。由于是时点数,也可能受短期因素影响。和其他资金运用相比,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收益最低,仅为0.99%。因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以后,银行本身对超额存款准备金的需求也是下降的。[1]
适当的备付金率应保持在2.5%-3%左右,金融机构降低备付金率的空间不大。
超额准备金率是指商业银行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而保留的准备金占全部存款的比率。[2]
超额准备金比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超额准备金(实际持有的r超过应当保留的r部分)与非银行部门所持有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负债之间的比例关系。[3]
金融机构为适应资金营运的需要,保证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时有随时可调用的资金,按规定在中央银行开设存款帐户,存入一定数量的准备用于支付的款项。由于这个存款帐户和法定存款准备金使用同一个存款帐户,因此备付金就是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要求数量以外保留的准备金,其应达到的数额用占其存款总额的比率来衡量。其表达式为:
备付金率 = 备付金总额 / 存款总额 × 100% = (库存现金+在中央银行存款-法定准备金) / 存款总额 × 100%
备付金相当于一些国家的超额准备。中国从1989年开始,中央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核定了支付准备金比率。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备付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往来帐户的存款。适度保持备付金率的作用在于:
- 保证银行体系的正常支付能力。银行必须随时保有一定比例的现金和流动性强的资产作准备以应付客户提款。
- 限制贷款过度扩张。支付准备金是专业银行具有现实扩张贷款派生存款力最活跃的部分,规定保留一定量的支付准备。
一方面减少了专业银行用于贷款的资金数量,直接约束其贷款能力;
另一方面,专业银行不能用降低支付准备水平的办法缴存派生存款的法定准备金,从客观上就限制了专业银行扩张贷款、派生存款的能力。支付准备实际比率过高,在实施货币紧缩时期,专业银行仍可动用自己存款,继续扩张信贷,货币紧缩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若备付金实际比率过低,就可能出现不能应付存款的支取,引发挤提存款风波,迫使中央银行增加基础货币的投放。因此,适度的备付金比率,是专业银行避免出现支付困难和强化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能力的必要条件。
确定合理的备付金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 保证存款的正常支付和资金清算的需要。
- 专业银行总行、分行和地市中心支行是三级管理行,具有资金调拨和清算的职能,支行和办事处、分理处办理存贷款业务,各级机构都应根据不同职责任务核定备付金。
- 基层银行与上级行的地理距离、通信和交通状况。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各家专业银行按全国计算支付准备金占各项存款的比率,应逐步达到5~7%。
学习了 备付金率 = 备付金总额 / 存款总额 × 100% = (库存现金+在中央银行存款-法定准备金) / 存款总额 × 100%